“環境稅”時機成熟?
去年,在國家頒布《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的通知》、《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后,今年年初三部委正式啟動了中國環境稅制研究項目,“環境稅”終于從理論研討進入決策醞釀階段。
進入政府部門醞釀階段的“環境稅”,近期是否有可能推出?
“條件具備。”課題咨詢專家、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環境經濟學專家武亞軍稱。
目前,技術方面的支持也已成熟,稅收征收部門在排污收費、稅收征管等方面,都已具備較為完善的檢測體系和征收能力。
但近期能否實施,孫鋼對此持謹慎態度,“征收環境稅勢必引發物價上漲;而上半年經濟下滑,今年年內推出新稅難度較大?!?/p>
除開征時機,環境稅實施還面臨一些現實問題。
如環境稅是地方稅種?還是地方和中央共享?“共享不利于發揮地方積極性,而單純地方稅容易引發以收稅、增加稅收收入為目的,忘記了環保的要求?!币晃粎⑴c研究課題的專家稱。
還有更敏感的命題——完全由稅務部門征收還是由環保部門征收?相比其他稅種,環境稅具有較強的技術監測、統計等要求,“誰來征收”是具體實施中不得不考慮的問題。
整體“綠化”稅制
開征環境稅的目的是用經濟激勵政策改變社會主體的環境行為,但僅僅有環境稅是不夠的。
“最終目的并不在于增加稅收收入,而在于抑制、減少資源浪費和環境破壞?!睂O鋼提醒,警惕把收稅作為目的。因為一旦征收,會形成征稅機構“穩定稅收”的習慣,而忘記了環境稅的開征目的,“環境稅不是收得越多越好?!?/p>
顯然,用稅收促進環保,還需要對整個稅制進行“綠化”。
首先,對重要資源如水、礦產等開征“資源稅”,是在源頭上設立環境門檻的有效措施。
葛察忠表示,我國現行資源稅的一個明顯缺陷是沒有將水資源、森林資源、草場資源等資源也包括到資源稅征收范圍中來,同時,煤炭、石油、天然氣等資源稅的稅率偏低。因此,沒有起到資源開發合理利用的目的。
其次,“對各種稅制進行整體‘綠化’?!睂O鋼表示。
這一思路也在學界達成共識,如葛察忠提出的環境稅方案之一——“融入性環境稅”就是其中代表。
葛認為把現有部分稅種的改革和完善,也可以起到開征獨立環境稅種的環保目的。如調整消費稅,增設含磷洗滌劑、汞鎘電池、一次性餐飲容器、塑料袋等產品的消費稅稅目。
“要使得其他稅種更環保?!备鸱Q,由于該方案不需要調整稅制結構,只是調整相關稅種下的稅目,因此,操作比較方便,不需要通過人大立法程序,只需要國務院批準就可實施。在我國新一輪稅制改革的背景下,該思路更易實現和操作。
此外,消除不利于環保的補貼和稅收優惠政策,也是從稅收角度解決環境問題的重要手段。(記者 王世玲 實習記者 陳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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