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五年,相關部門將緊緊圍繞完成污染減排任務,開展對重點行業環境違法問題的集中整治。要把電力、鋼鐵、建材等12個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污染防控作為執法監督的重點,強化針對工業企業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每年將選擇1-2個重污染行業進行集中整治,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監察部、司法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商總局、安監總局、電監會昨日在京聯合召開“2008年全國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提出了上述目標。
未來五年的目標還包括,全面完成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定和調整工作,堅決依法取締保護區內的排污口,確保今年年底實現113個環保重點城市地表水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主要指標100%達標;開展對重點流域環境違法問題的集中整治等。
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說,根據國務院八部門環保專項行動部際聯席會議商定的工作安排,2008年將集中整治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以鞏固整治成效為目標,集中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后督察。對環保專項行動以來查處的環境違法案件和突出環境問題整治措施落實情況、113個國家環保重點城市飲用水源地、已經被取締關閉企業(生產線)停電、停水、設備拆除等措施的落實情況開展后督察,整改不到位、治理不達標的,一律停產整治。
二是以促進污染減排為目標,集中開展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等重點行業專項檢查。嚴肅查處污水處理廠建成不處理直接排污、超標排污和污泥直排等環境違法行為;徹查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填埋場規模、防滲措施、滲濾液排放等環節。
三是以讓不堪重負的江河湖海休養生息為目標,集中開展重點流域污染企業的專項整治。對于“三湖”流域仍然超標排放水污染物的企業,責令其停產整治或依法關閉;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造紙、制革、印染、釀造等重污染行業企業進行檢查,凡仍未淘汰的落后產能,依法責令其關閉;對2007年以來水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即投入生產使用的建設項目,責令停止生產使用。(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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