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南京11月8日電 (記者汪曉東)江蘇省環保廳近日出臺《關于加強環境管理促進蘇北地區產業優化的意見》,此前,江蘇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關于加強蘇北地區新建化工項目管理的意見》。兩份文件旨在從源頭上治理產業轉移伴生的污染向蘇北漂移問題。
蘇北地區經濟發展相對欠發達。最近幾年,蘇南及長三角地區經濟結構不斷調整和提升,傳統產業向蘇北地區轉移的步伐明顯加速。為防止產業轉移變成“污染搬家”,江蘇省明確,全面提高蘇北地區新建化工項目的準入門檻。除了“禁止建設產業政策禁止、淘汰和限制類項目”外,還將蘇北地區新建化工項目的準入門檻從2000萬元提高到5000萬元。省環保廳開發處處長陳志鵬解釋說,企業只有達到一定的投資規模,才更有能力建設環境基礎設施。因此提高投資門檻,是加強環境保護的一項重要舉措。
江蘇省還規定,新建化工項目一律進入符合產業定位、通過區域環評、經省轄市人民政府批準通過的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或集中點)。
本報濟南11月8日電 (記者馬躍峰)記者從山東省環保部門獲悉,今年以來,山東嚴把新上項目環境準入關,拒批、緩批建設項目12個,涉及總投資額135.43億元。
山東嚴把建設項目環境準入關,對沒有總量指標的建設項目,通過“超量替代”的方式,騰出超量的總量指標后方可新建項目;對影響污染減排任務完成、高耗能高污染的項目一律不批;對不能完成污染減排年度項目建設、未實現減排目標任務的排污單位和行政區域,一律實施“企業限批”、“局部限批”和“區域限批”。按照“先算、后審、再批”的程序,不斷提高環保準入門檻。
按照上述要求和實施辦法,省環保部門先后對淄博臨淄區、東營廣饒縣、濱州濱城區和齊魯石化等地方和企業實施建設項目“區域限批”、“企業限批”,拒批、暫緩審批建設項目12個,涉及總投資135.43億元,有力地促進了污染減排和全省生態環境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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