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10萬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心有不服,怎么辦?武漢中糧肉食品有限公司要求開聽證會擺道理。9月19日,武漢市環保局首次召開環保行政處罰聽證會。
武漢中糧肉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現代化的大型肉食品加工企業,外排廢水全部進入附近湖泊。今年4月初,該公司經過整改的污水處理設施通過武漢市環保局驗收。從4月下旬至6月,市、區環保執法人員多次檢查發現,該公司外排生產廢水污染超標,污水處理設施未按規范運行。
武漢市環保局于7月5日下達“環境違法行為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整改。7月17日再次抽查發現,所排生產廢水污染仍然超標。
8月7日,武漢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準備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排污單位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排放污染物超過規定標準的,可處罰款”,給予武漢中糧公司10萬元罰款。同時下達的,還有一份“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武漢中糧公司隨即要求召開聽證會。
聽證會持續近3個小時,武漢中糧公司與市環境監察支隊分別進行陳述。該公司代表認為,外排廢水超標不是“故意不正常使用設施造成的”,而是因為處理工藝較落后。市環境監察支隊則認為,污水處理設施違反操作規程運行,意味著公司希望或放任污水超標現象的發生,按國家相關規定可視為故意行為。
據了解,通過聽證會的調查,武漢市環保局將于近日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武漢中糧公司如對處罰決定不服,有權提出行政復議甚至向法院起訴。
武漢市環保局法規處處長楊建偉介紹:“在作出處罰前召開聽證會,不僅能保障被處罰人的合法權益,也能防范、及時糾正環保處罰可能出現的不當行為,提高執法水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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