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太原6月24日專電(記者葉健)新版《大同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7月將正式實施。根據《辦法》,隨意傾倒、拋撒、堆放生活垃圾的個人,最高將被處200元罰款。
《辦法》規定,產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有關部門確定的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
。
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將由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可處以應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費三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對個人可處以應交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三倍以下且不超過1000元的罰款。
根據《辦法》,對于隨意傾倒、拋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為,將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則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大同市環衛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對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生活垃圾的,《辦法》規定可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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