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截至今年4月中旬,全國已有15991家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其中今年通過公示和正在公示的企業有444家。
企業正式拿到高新技術“身份證”,國家將給予哪些優惠的稅收政策?企業從優惠政策中能得到哪些實惠?這些問題引起了各方關注。
重新認定突出自主創新
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對促進科技與經濟的結合、推動新興產業發展、實現經濟增長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形勢不容樂觀,企業創新能力明顯不足。
根據科技部的最新統計,全國規模以上企業開展科技研發活動的僅占25%,研究開發支出占企業銷售收入的比重僅占0.56%;只有萬分之三的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為進一步促進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去年4月,國家正式頒布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范了對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標準,并規定原有的企業全部需要重新認定。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中對什么是高新技術企業做了明確具體的定義,并將企業自主創新,企業研發投入強度、研發活動、自主知識產權尤其是核心專利技術作為評審認定的核心指標。
這次公布高新技術企業名單是《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實施以來的首度。“認定方法還通過公示公告,投訴處理等方式接受社會監督,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科技部火炬中心主任梁桂介紹。
八大領域享15%企業所得稅優惠
根據已經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全國60%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都集中在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廣東5個傳統的高新企業聚集區,且這些企業全部涉及國家重點扶持的八大高新技術領域,并對自身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去年1月1日起,我國開始正式實施新的企業所得稅法。這部法律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為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這部法律中同時規定,如果屬于“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則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隨著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實行,原有大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均已取消,而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不但沒有取消,反而擴大到全國范圍內統一適用,這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創造了十分有利的條件,專家表示,目前,許多企業都爭相把認定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作為公司未來稅收規劃的新戰略。
據了解,高新技術企業除了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以外,還可以享受研發費用150%稅前抵扣、人才引進落戶、用地契稅優惠等國家和地方政策。同時,按照現有的評價體系,高新技術企業參加國家一些大型招投標項目、火炬計劃等,在評審過程中還會獲得加分優勢。
“撬動”企業自主創新動力
1988年國家批準成立中關村高科技園并給予園內高科技企業多種稅收優惠政策。
2000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海關總署下發《關于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2006年,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關于企業創新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2008年1月1日起,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這部法律規定,如果屬于“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可以說,自上個世紀80年代至今的二十年時間里,稅收優惠政策一直伴隨我國高新技術企業成長,這一系列的政策,尤其是新的企業所得稅法的實施有效地為企業減輕了包袱,“撬動”企業自主創新動力。
根據對全國11省市減免所得稅情況所作的調查,2008年全國高新技術企業得到的稅收優惠遠大于2007年,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已實際享受稅收優惠近30億元;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減免企業所得稅23億元至25億元,比2007年增長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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