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4日9時30分,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業績考核局副局長劉南昌做客新華網,就中央企業抗震救災及災后重建工作情況接受本網專訪。
劉南昌介紹,中央企業在這次5.12汶川特大地震中損失比較嚴重,主要是表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人員損失。在這次地震中,中央企業傷亡3586人,尤其是像東方電氣(29.68,-1.97,-6.22%)、國家電網、中國水電集團、中國化工集團、中國鐵建(9.23,-0.20,-2.12%)等企業,人員損失規模比較大。
第二,財產損失。這次中央企業財產損失據最新統計,造成的直接損失已經達到414億,其中國家電網和電信企業等基礎類的企業損失最大。國家電網公司和4家電信企業直接經濟損失超過了200億。像東方電氣、中國化工、攀枝花鋼鐵公司等等,這些企業的損失近百億。水利水電、中鐵建這些施工企業的損失超過了40億,其他一些企業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損失。
第三,災害對企業直接生產交貨、訂單完成情況也受到影響。
這次中央企業間接損失也達到了401億,要恢復這些基礎設施,重建就需要400多億。所以這次損失對中央企業來講,盡管是局部的,但個別企業損失是比較大的。尤其是國家電網,一次是雨雪冰凍災害,一次是汶川地震,都是重災企業,影響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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