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航鄭志宏“天價索賠”案二審再次開庭
開庭前雙方曾進行3小時談判
昨日下午1點30分,東航云南分公司辭職飛行員鄭志宏和東航云南分公司的索賠案,在昆明中院二審第二次開庭。由于是第二次開庭,開庭時間不到2小時。庭審中,雙方最大的爭議在于鄭志紅從副駕駛升任機長期間,1200多個小時的飛行屬于工作時間還是帶飛培訓。
[事件回放]
辭職遭天價索賠
2007年5月17日,鄭志宏向東航云南分公司遞交了辭職報告,要求解除與公司的勞動合同。6月18日,他向昆明市官渡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了申訴書,要求確認他與東航云南分公司自2007年6月17日依法解除勞動關系,被駁回。
7月10日,他重新向昆明市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同時,東航及云南分公司提出反訴,“要求裁決鄭志宏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如果仲裁委裁決終止雙方的《勞動合同》則要求鄭志宏賠償培訓費等各項損失共計1257萬余元,并要求鄭志宏承擔法律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3年內不得從事航空運輸飛行工作。”
最后,經勞動仲裁,判賠70萬元。但雙方均不滿意,于是把官司打到官渡法院。
一審中,東航向法院訴訟時,其索賠金額由1250萬降到664萬余元。12月27日,昆明市官渡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由飛行員鄭志宏賠償航空公司137萬元,航空公司在判決生效后3個月內為他辦理技術檔案、駕駛執照等手續,但判決并沒有禁止鄭志宏今后繼續從事飛行事業。
一審判決后,鄭志宏不服再次提起上訴要求改判。
開庭前雙方“談判”3小時
昨日,記者于9點30分左右趕到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新聞中心有關負責人稱,是否開庭還很難說。中午12點,開庭與否仍然沒有確定。記者從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內部了解到,當時,東航和鄭志宏正在1235房間商談,看能否達成和解。一旦達成和解,下午開庭就將取消。12點半,記者收到消息,談判破裂,庭審將如期進行。
下午1點30分,穿著襯衫打著領帶的鄭志宏,拉著一拉桿行李箱進入法庭,立刻成為媒體焦點。記者注意到,大約有20多家媒體參加了這次庭審,但沒有一名市民旁聽,也沒有一名飛行員到場。
500余萬培訓費是否成立
此次庭審,雙方在很多問題上,對于一審判決的結果沒有異議。爭議焦點集中于鄭志宏從副駕駛員升任機長過程中,1500多小時的飛行時間的性質,這究竟屬于培訓帶飛還是屬于實質工作。因為飛行時間的性質直接決定了,東航主張的500多萬的培訓費用索賠,是否成立。
東航律師稱,鄭志宏在從副駕駛員升任機長期間,共有1500多個小時的飛行,這段飛行屬于帶飛,因而屬于培訓。按照3450元/小時的培訓費用,這筆培訓費用的總額達到500多萬。據東航律師稱,3450元/小時費用參照租飛機的費用而來,但東航未提交證據。
鄭志宏表示,自己確實有1500多小時的飛行,但這是他的工作時間。關于這個焦點問題,雙方爭論時,鄭志宏比較激動,脫離律師直接反駁道:“國家規定的培訓只有兩種:一是模擬飛行器訓練;二是空載飛行器訓練。而我的飛行都載有旅客,是在為東航工作。”鄭志宏說,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乘客的飛機嚴禁進行飛行員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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