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試報訊(記者 陳霄飛) 2008年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本周末開考。考場規則規定,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
考生要在每科開考前10分鐘,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人身份證件)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入座后將準考證、身份證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備查對。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要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準考證號、座位號等欄目。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答題卡無效。不到規定的開考時間,考生不得拆啟試卷。考試終了時間一到,考生要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答卷)裝入原試卷袋內并密封。經監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后,方可逐一離開考場,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答卷)和草稿紙不準帶走。
另據了解,全國統考科目(科目編號第一位為1—4)除農學類化學要使用科學型計算器外,其他統考科目均不允許使用計算器。招生單位自命題的科目(科目編號第一位為5—8)如準考證上注明要使用計算器的,要向監考人員聲明,經檢查核實后方可使用。考生所用計算器由考生自備,必須無編程、存儲功能。
為保證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公正公平,教育部規定,凡組織、參與作弊的考生,在校生由所在學校給予直至開除學籍的處理,在職人員,教育考試機構將其作弊行為記錄通報其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給予嚴肅處理。對于團伙作弊、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考生在國家考試中的違規事實及處理結果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并作為招生錄取考核的重要內容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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