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組織部發出通知,頒布修訂后的《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是與《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定》相配套的法規性文件,用以規范考試的內容、測評要素和方式方法,是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的標準和依據。
從2007年10月開始,中央組織部組織力量,對2004年頒布的《考試大綱》進行了修訂。這次修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按照黨的十七大精神,在總結近年來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工作經驗基礎上,結合黨政領導干部隊伍實際,針對黨政領導干部的基本素質特別是能力素質要求和職位特點來進行。修訂后的《考試大綱》,體現了全國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工作中的實踐經驗和科研成果,強調了圍繞選拔職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實際命制試題,突出檢測分析和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引導干部平時加強學習,積累實踐經驗,提高領導能力。
修訂后的《考試大綱》共分五章十八條。正文包括總則、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筆試、面試、附則五部分內容,附件為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由中組部領導干部考試與測評中心組織新編的《〈考試大綱〉學習讀本》,也將于近期由黨建讀物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組部通知要求,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認真貫徹實施修訂后的《考試大綱》,堅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不斷提高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工作的科學化水平。(記者譚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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