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科目
筆試分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卷)和《申論》兩個科目。全部采取閉卷考試方式。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全客觀題,考試時限2小時,滿分100分。
《申論》為主觀題,考試時限為2.5小時, 滿分100分。
二、筆試內容
(一)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主要測查應試者從事國家機關工作必須具備的潛能和基本素質。
測查內容包括數量關系、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綜合基礎知識和資料分析等五個部分。
1、數量關系
試題主要測查應試者對數字排列順序或排列規律的理解能力,對數學運算方法、策略的運用能力,對數據關系的分析、論證和運算能力等。
2、言語理解與表達
試題主要測查應試者運用漢語言文字的能力,其中包括對字詞、語句準確含義的理解,對短文一般意思或特定意義的理解,對比較復雜觀點或概念的準確理解,對短文隱含信息的合理推斷,根據上下文,準確地辨明句義,篩選信息等。
3、判斷推理
試題主要測查應試者對客觀事物的理解、演繹、歸納、分析、綜合、比較、判斷的能力等。
4、綜合基礎知識
試題主要測查應試者對政治、法律、經濟、管理、科技、歷史、公文等知識的掌握和運用。
5、資料分析
試題主要測查應試者對各種統計資料、圖表進行正確理解、計算、分析、比較、判斷、處理的能力。
(二)申論
主要通過應試者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應試者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其中包括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文字表達能力。
申論材料通常涉及某一個或某幾個特定的社會問題或社會現象,要求應試者能夠準確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問題,全面分析問題所涉及的各個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主旨和精神的基礎上,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觀點、思路或解決方案,準確流暢地用文字形式表達出來。
三、作答要求
(一)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要求應試者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作答在題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無效。不得使用計算器。答題卡姓名和準考證號,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填寫,準考證號數字下面對應的信息點,用2B鉛筆涂黑。
應試者務必攜帶的文具有:黑色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和卷(削)筆刀。
(二)申論
應試者必須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在專用答題卡指定題號的指定位置內作答,用鉛筆或在非指定位置作答的一律無效。不得使用涂改液。答題卡姓名和準考證號,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填寫,準考證號數字下面對應的信息點,用2B鉛筆涂黑。
應試者務必攜帶的文具有:黑色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和卷(削)筆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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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人事 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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