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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隔山打虎”做法
把實習保障好事做到位
責任保險是一種準公共服務產品,屬于發達國家社會管理的一種重要的輔助手段。開始,國內有關部門認為學生實習責任保險推進緩慢的問題出在主承保人身上,并考慮過讓保險公司輪流坐莊。不過,后來發現天下保險公司都是一個樣子,即通過這個機制追求利潤最大化。
“誰來擔當主承保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建立一套科學的制度與機制,保障與監督保險公司做好理賠等服務。”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副院長陶存文教授表示,全國學生實習責任險統保統賠的產品價格應該比以前各省試點的價格更低,才符合民意與發展趨勢。
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工作組組長江開濤說,以前某保險公司收取每位實習學生49元/年的保費還說是微利潤。現在也是同樣的保險責任,該公司在南方的一個省以24.5元/年的價格投標學生實習險項目,原因是引入了競爭性談判機制。
“教育部與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挑頭。否則,光靠保險經紀公司與職業院校,根本擋不住保險公司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根本不是他們的對手。”一位知情者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一些保險公司同保監會關系密切,保監會又負責管理保險經紀公司,經紀公司怎么敢站在對立面去監督好保險公司?最后賠不賠付還是保險公司說了算。”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說,要改變過去那種“隔山打虎”的做法,成立全國實習責任保險事故專家鑒定委員會,打破保險公司對學生實習責任事故認定的壟斷權與語話權。學生實習發生意外傷害事故賠付不是由保險公司說了算,而是以專家委員會投票表決為準,并從保險公司預付的保證金中先行予以賠付。同時,改變以往單純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的模式,彌補政府職能轉變過程中出現的監管真空地帶與薄弱環節,提高政府在事故應急處理中的能力與效率。
2月10日,在教育部、財政部等部門舉行的統保示范新項目發布會上,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周延禮要求,各保險機構嚴格依法合規經營,做好理賠服務,高標準加強項目專項數據庫建設,把這件好事做到位,樹立中國保險行業的良好形象。
據透露,教育部、財政部與中國保監會將密切配合,進一步研究制定加強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安全和風險管理的后續政策。(記者 李劍平 通訊員張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