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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貴陽1月20日電(記者 王橙澄)貴州省教育廳近日發出緊急通知,嚴禁中小學校寒假期間組織學生集體補課。已作寒假補課安排的,一律立即停止。在職教師在寒假期間也不得在中介機構、補習場所等進行有償補課和有償家教。學校一年內累計接到兩次書面警告的,校長年度考核認定為不合格。
記者從貴州省教育廳了解到,近年來,貴州省教育廳多次下發文件,明確要求中小學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周末、節假日及課余時間組織中小學生集體補課。但進入寒假以來,仍有少數學校違反規定,組織學生在校上課或集體補課,占用學生正常休息時間,給學生增加課業負擔,不利于學生全面發展,還帶來一定安全隱患。
據了解,寒假期間,貴州省教育廳將組織督察組明察暗訪。各市(州)、縣(市、區、特區)教育局對本行政區域內中小學違規辦學行為不制止、不糾正、甚至縱容庇護的,由省或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按照相關規定予以通報批評,并報送其上級人民政府。
該《通知》規定,學校違反規定寒假期間組織學生集體補課,經查證屬實,由其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其書面警告,并取消學校當年接受教育部門表彰獎勵資格,取消校長當年各種評優、評職資格。系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省教育廳將給予降類或取消該校“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稱號處罰。
在職教師寒假期間在中介機構、補習場所等組織學生進行有償補課和有償家教,經明察暗訪或舉報查證屬實,撤銷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向其頒發的各類榮譽,取消其當年接受教育部門表彰獎勵資格及各種評優、評職稱資格,并建議當地主管部門對其進行崗位調整。
凡由于學校違反規定寒假期間組織學生集體補課,致使發生危及學生生命等重大事故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建議主管部門撤銷校長職務;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由省教育廳取消該校“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