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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嚴“禁補令”旨在引導教師在課堂質量上下工夫,引領學生自主參與課堂學習,最終減輕學生負擔。(資料圖片:紅網)
湖南省教育廳21日發出通知,明確要求從2010-2011學年寒假起,全省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組織三年級學生成建制補課或變相補課,也不得為各種社會機構舉辦的復習班、輔導班等提供場地和條件。
將高中畢業班也納入禁止補課范圍,這是目前全國下達的最嚴“禁補令”。
通知說,為全面規范學校辦學行為,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依法保障學生的休息權利,各高中學校及其教師要嚴格執行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轉變教學方式,切實提高課堂教學效率,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堅決糾正違背教育規律,隨意侵占學生休息時間的做法。各普通高中學校應將本通知精神及時告知學生家長,并指導學生及其家長科學合理安排好學生的節假期生活和學習計劃。
湖南規定,確因設置考試考點、遭遇突發事件等非常情形臨時停課所耽誤的課時,學校需報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安排在學期內節假日而非寒暑假按實補足,但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其實早在今年10月,省教育廳已經就該項“禁補令”和省內100多所高中的校長吹風。在10月的湖南普通高中校長論壇上,一位高中副校長向省教育廳廳長張放平說,現在的高三師生太辛苦了,很多學生做作業到晚上11點以后,能否請省教育廳明確規范高中教育行為,每天讓師生多休息1個小時。
張放平表示,以前允許高三補課,是考慮到高考提前了1個月,現在已經是新課程改革高考,再讓高三學生成建制補課是沒有道理的,他已經建議該廳相關處室負責人,停止高三假期集體補課行為。引導教師在課堂質量上下工夫,引領學生自主參與課堂學習,找到更科學的辦法,最終減輕學生負擔。
為了落實這項工作,省教育廳將采取明察暗訪的方式,不定期對學校進行抽查。同時要求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對轄區內普通高中學校進行不定期抽查,對公眾舉報信息及時進行暗訪核查,對違規補課的要堅決予以查處。凡學校違反規定,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對所轄學校違規問題視而不見、不加制止、不予糾正的,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及時作出處理并通報當地政府。
新規出臺后,2009年7月湖南省教育廳發布的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辦學行為的規定中,“高三年級為適應高考時間提前要求,可以在寒暑假共增加不超過一個月的時間用于完成教學任務”的規定同時廢止;其所規定的“其他年級一律不得在節假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進行成建制補課”及其他內容仍然有效。 (瀟湘晨報 記者 胡力豐 通訊員 李讓恒 章仙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