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頭文件”為地方保護鋪路
記者在山東省教育廳的官方網站上,看到了一份文號為魯政辦發(2008)9號的紅頭文件。這份2008年2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教材建設與管理工作的意見》規定:“在國家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基礎上進行初選,每學科選定3種教學用書,編制我省用書《目錄》,凡省內出版社開發的經教育部審定的教材,原則上全部列入用書《目錄》,凡我省選用的省外中小學教材,均由省出版總社租型出版印供。”在這份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的“紅頭文件”上,發文單位除了山東省教育廳、財政廳、出版局、物價局4個政府部門外,還有山東省出版總社。
對于這份“紅頭文件”的出臺過程,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當時有些倉促,文件自身是有些不合適的地方,實際上文件根本沒有執行。因此,不存在山東省外教材被山東省出版總社強制‘租型’的問題。”
“‘租型’是出版社之間的一種合作行為,必須建立在自愿的基礎上互惠互利,這是企業之間的事情,政府部門不應該干預。文件下發后,省出版總社和一些外省的出版機構進行了洽談,能夠就租型費達成一致的,就按照這種方式出版發行,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自己開發市場。”他說。
記者還發現,山東省教育廳轉發的2009年中小學教材書目,對教育部審核后下發的書目進行了刪減。例如,初中《數學》有9家出版社出版的9種教材進入教育部書目,只有3家出版社的3種教材被山東省教育廳轉發,其中,青島出版社編寫的教材在教育部書目中排在第7位,在山東省教育廳書目中排在候選第2位;小學《品德與生活》共有18家出版社出版的15種教材,其中,15家出版社的12種教材被刪掉,只有3家出版社的3種教材被轉發。
對于記者的疑問,這位負責人表示:“我不否認選擇山東當地出版社的教材就是地方保護。當初教育部要求不能對教材目錄進行刪減或增加是出于實驗的目的,經過這幾年的實踐,全省各地對教材的選用基本定型,教材版本基本穩定,教育部近年來多次強調要加強對教材選用的管理,我們的理解是賦予了地方一定的自主管理權。因此,我們結合山東省實際,把正在山東使用的教材版本根據選用量多少排列順序,每個學科保留了前3種,這就是我們轉發教育部教材選用目錄出現縮水的出發點。”
據了解,這份“紅頭文件”,從下發之日起就引起國內多家擁有中小學教材原創版權出版社的共同質疑,包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江蘇教育出版社、教育科學出版社、語文出版社等多家出版社聯名致信教育部和新聞出版總署,建議國家制定相關法規廢止教材出版租型方式。
據介紹,任何一個學科教材的成功開發,除了耗費數千萬元資金外,還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果只支付3%至4%的租型費給教材原創單位,那么,保證教材內容質量的教材修訂工作及保證教材使用質量的教材售后服務培訓工作將無力推進。同時,每學科教材的保本回收周期將從5年左右至少增加為30年以上,如此一來,原創出版社開發多樣化、優質中小學教材的積極性就會大大降低。
然而,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廣西、廣東等省份都有相關政府部門的“紅頭文件”,對進入本省份《教學用書目錄》的教材,明確由本省出版集團(總社)集中代理,統一‘租型’、印制、出版。
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民法專家王利明說,地方政府頒發文件強制租型,進行市場的地區封鎖,排擠外來者,為本地區的出版集團謀取利益,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侵害了教材原創單位的著作權及專有出版權。 (記者 王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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