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國內唯一一家進入教育部中小學教材名錄的民營出版機構,我們通過了教育部教材審定機構的層層嚴格檢驗,好不容易擠進了國家中小學教材的研發出版隊伍,可是萬萬沒有想到,教育部下發的教材選用名錄被地方刪減。這種打破國家壟斷、再造地方壟斷的行為逼得我們走投無路,我們不能坐以待斃,只有訴諸法律。”11月10日,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以下簡稱“仁愛”)狀告山東省出版總社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糾紛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隨著法庭調查的深入,這起被稱作“民營出版機構挑戰地方出版集團第一案”的詳細情況浮出水面。盡管多年來飽受詬病,隱藏在案件背后的我國中小學教材出版發行方式——“租型”(來源于計劃經濟時代高度壟斷的中小學教材出版發行權的特有說法),仍然存在于我國為數不少的省份。
享有完全著作權的原創單位巨額投資研發的教材,在經過教育部審查通過后,要想進入當地中小學教材市場,必須通過“租型”這種“留下買路錢”的方式。地方出版部門通過行政權力壟斷市場,強行攫取了本屬于原創單位的絕大部分利潤。
“仁愛”無緣教材目錄的背后
2001年之前,我國中小學教材由人民教育出版社一家出版。在當時,物流不發達,長途運輸很難保證每個學生在開學前拿到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把教材制成膠片,分發到各地出版單位,由當地負責印刷和供貨。各地出版單位把教材總價的3%至4%,作為“租型費”上繳給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1年6月,教育部頒布了《中小學教材編寫審定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規定,全國所有的出版單位、個人、團體都可以參與中小學教材的編寫,只要獲得教育部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以后,即可出版。至此,由人民教育出版社一家負責中小學教材編寫開發的歷史宣告結束。
2005年,“仁愛”和全國其他82家出版社研發的數百種教材,拿到了教育部核發的“進門許可證”。教育部于當年發文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完整轉發通過審核的出版社和教材目錄,不得刪減或增加,須嚴格執行。此后每年,教育部都會印制教學用書目錄,下發各省份教育廳,供地方選擇使用。
“仁愛”所長趙勇告訴記者,通過教育部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后,“仁愛”研發的初中英語教材直接進入山東省中小學教材市場流通,發行份額一度僅次于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初中英語教材。從2005年開始,山東省出版總社開始與“仁愛”溝通,稱只要“仁愛”提供教材租型,總社就可以利用本省良好的人脈資源,保證“仁愛”的教材年年都上《山東省教學用書目錄》;教材的市場推廣、發行、后期培訓全部由山東省出版總社完成,同時保證“仁愛”教材在山東市場的份額逐年增加。
“基于對山東省出版總社的信任,‘仁愛’決定接受他們的條件,用租型權確保‘仁愛’版教材在山東省市場份額的延續性和穩定性。但同時‘仁愛’作為教材原創單位,作出巨大利益讓步,花費數年時間、數千萬元研發資金,只能獲取出版利潤的4%。”趙勇向記者介紹了“仁愛”和山東出版總社的合作流程:“仁愛”將定稿、定型的中小學教材制作成膠片交給山東省出版總社,山東省出版總社將膠片轉給印刷廠印制。印刷完成后,山東省出版總社通知印刷廠將成品教材送往山東各地新華書店倉庫。新華書店按教材總價的72%向山東省出版總社付款后,山東省出版總社再按教材總價的4%向“仁愛”支付租型費,按教材總價的42%左右向印刷廠支付有關教材印裝材料費用。
按照這種模式,山東省出版集團在無任何創造勞動、無需承擔任何風險的前提下,即可獲得教材總價26%的凈折扣利潤,幾乎是“仁愛”獲得利潤的數倍。
2006年5月,“仁愛”與山東省出版總社簽署了《合作協議書》,在責任條款中明確寫明:“仁愛”將印制教材的膠片在北京制作完成后,按規定時間提供給山東省出版總社;山東省出版總社保證“仁愛”教材在下一輪招標時,完整準確地進入山東省教育行政部門的選用書目和發行部門的征訂目錄。
此協議簽訂后的第7個月,即2006年12月,“仁愛”發現,當初用“租型”換來的“保證”是個騙局。在山東省教育廳頒發的2007~2008學年基礎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學用書目錄中,“仁愛”編著的教材了無蹤影;隨后,在山東省2008~2009學年基礎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學用書目錄中,“仁愛”編著的教材再次無緣進入。不能進入該目錄,教材就不能被山東省各地教育部門選用。
“在沒有和山東出版總社簽訂《合作協議書》之前,我們的教材是能上山東省教育廳教材目錄的,簽了協議之后,反而進不了。早知如此,我們也不會給山東出版總社提供租型權,提供租型權導致我們損失750多萬元。”趙勇氣憤地說。
“我們已按合同約定支付給了‘仁愛’4%的租型費,我們沒有違約。”當天的庭審中,山東省出版總社代理人辯解說。
記者致電山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負責人表示,作為一家企業,山東省出版總社根本無權決定哪些教材能夠進入山東省教育廳的教學用書目錄。每年的教材目錄是由省教育廳決定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山東省出版總社以保證“仁愛”教材進入目錄為條件獲取租型權的這一合同條款無效。
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早在“仁愛”和山東省出版總社簽訂合同之前,“仁愛”的教材已經被山東省中小學教材市場“自然淘汰,和這個合同的簽訂沒有必然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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