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1日電 今年教師節前夕,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到北京35中學聽課,期間指出該校使用的地理教材中的問題——對中國地區的劃分不清楚,把陜西、甘肅劃入華北地區,此事引發熱議。
日前,上述提到的教材出版方——中國地圖出版社在其網站發布聲明稱媒體報道不實,自然地理概念中的“華北地區”,包含陜西、甘肅、寧夏的一部分,與通常認為的原行政或經濟概念中的“華北地區”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以下是該網站發布的“關于最近媒體對我社地理教材有關報道的情況說明”:
關于最近媒體對我社地理教材有關報道的情況說明
最近,個別報紙和網站等媒體,對我社出版的一套地方用初中地理教材進行了不實報道。現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在中國地理研究中,有關區域的劃分可以依據不同的指標體系,例如自然的、經濟的、行政的、綜合的等。如大家通常理解的原行政、經濟區域劃分,包括華北、東北、華東、中南、西南、西北等地區。而目前現行初中地理教材中的中國地理分區普遍采用中國自然地理分區方案進行表述,即全國分為北方地區、南方地區、西北地區、青藏地區四個大區。其中北方地區的范圍大體位于大興安嶺、青藏高原以東,內蒙古高原以南,秦嶺—淮河以北,東臨渤海和黃海。北方地區內部包括華北地區和東北地區兩個亞區。
二、我社出版的該地理教材,其講述的“華北地區”范圍在課文中的表述為“北界是長城一線,南界是秦嶺—淮河一線,西界是青藏高原東緣,東臨渤海和黃海”,很明確是自然地理概念的分區,而非行政或經濟概念的分區。自然地理概念的“北方地區”及所含“華北地區”實際都包括黃土高原地形區——太行山以西,伏牛山、秦嶺以北,長城以南,烏鞘嶺以東地區,涉及山西大部、陜西中北部,甘肅中東部、寧夏南部等地區。同樣,自然地理概念的“西北地區”僅包括甘肅西北部、寧夏北部、陜西北端以及內蒙古和新疆大部;秦嶺以南的陜西南部和甘肅南部被劃入“南方地區”。
由此看出,自然地理概念中的“華北地區”,包含了陜西、甘肅、寧夏的一部分,它與通常認為的原行政或經濟概念中的“華北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五個省級行政區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同樣,自然地理概念中的“西北地區”,也并非包括陜西、甘肅、寧夏整個省級行政區域,它與通常認為的原行政或經濟概念中的“西北地區”(包括陜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五個省級行政區域)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三、上述中國自然地理劃分方案的基本依據,一是中國自然地理區劃方面眾多權威專家多年的科研成果,二是全國高校地理專業師生普遍使用的《中國自然地理》教材,三是根據《辭海》中相關詞條的解釋,四是長期以來初中地理教材編寫中形成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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