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就業大頭在私企
北京大學“高等教育規模擴展與畢業生就業”課題組在一次針對2003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的問卷調查中發現,家庭背景越好,畢業時的工作落實率和起薪額越高。本版2005年8月1日曾以《家庭背景決定子女就業?》為題對此進行了報道。
此后 ,該課題組又分別于2005年6月和2007年6月進行了第二次、第三次大規模的問卷調查。于2007年進行的第三次調查涉及東、中、西部地區15個省份的28所高校,其中“211”重點高校3所、一般本科院校15所、專科及高職院校10所。調查共回收有效問卷16388份。在有效樣本中,專科和高職畢業生占38.5%,本科畢業生占53.9%、碩士畢業生占6.6%、博士畢業生占1.0%;男、女畢業生比例分別為54.6%和45.4%。
以下為第三次調查的部分結果。
中初等教育單位、醫療衛生單位和鄉鎮企業起薪最低
收入是反映就業狀況的關鍵指標之一。
在本次調查中,由已經確定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對自己的起薪進行了估計。2007年畢業生月起薪的算術平均值為1798元,比2005年的1588元增加了210元。
調查發現,起薪基本上是隨著學歷的升高不斷增多的。專科畢業生為1410元,本科畢業生為1788元,碩士、博士分別為 3252元和3469元。
在不同性質的工作單位中,科研單位、三資企業和國家機關的起薪較高,分別為2411元、2346元和2249元;高等教育單位、部隊、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居中,分別為2231元、1908元、1724元和1536元;中初等教育單位、醫療衛生單位和鄉鎮企業最低,分別為1448元、1201元和 1162元。
2007年高校畢業生求職花費人均1132元
本次調查顯示,2007年高校畢業生為求職花費的相關費用人均為1132元。
此次調查報告的執筆者、北京大學教育學院副教授岳昌君認為:“已確定單位”者在總求職費用和分項費用上支出均低于“待就業”者,說明求職結果與求職經費之間不存在正相關關系,在求職過程中過分地增加支出并不會顯著提高求職的成功率。
求職單位的數量與求職成功率沒有顯著相關性
調查顯示,在擇業過程中畢業生遞交過求職簡歷的單位數平均為9.0個,接受過面試的單位數平均為4.3個,曾表示愿意接收的單位數平均為2.3個。
岳昌君指出,進一步的分析發現,求職單位的數量與求職成功率并沒有顯著相關性。“已經確定單位”的畢業生平均求職單位數為9.0個,“待就業”者為9.1個;“已經確定單位”的畢業生參加面試的單位數為4.3個,“待就業”者為4.2個;“已經確定單位”的畢業生獲得接受的單位數為2.5個,“待就業”者為2.0個。統計數據也顯示出“待就業”者仍然存在“有業不就”的現象。
私營企業躍升為畢業生就業的最主要單位
從畢業生流向來看,私營企業、國有企業和國家機關成為畢業生最主要的就業單位,分別占34.2%、23.5%和12.7%,三者合計達70.4%;科研單位、高等教育單位、中初等教育單位、醫療衛生單位、其他事業單位分別占1.1%、3.8%、1.6%、5.3%和1.9%,事業單位合計為合計13.7%;三資企業占9.5%。
與2005年相比,各類企業所占的比例顯著增加,達到72.1%。其中,私營企業一躍成為畢業生就業的最主要單位,2007年所占比例增加了17.9%。另一方面,學校和科研單位所占的比例顯著下降,分別減少了13.9%和3.6%。國家機關所占的比例略有增加,上升了3.5%。
按就業地點來劃分:在省會城市或直轄市工作的畢業生占45.2%,在地級市的占35.0%,在縣級市或縣城的占14.1%,在鄉鎮的占4.4%,在農村的為1.4%。與2005年相比,在大中城市工作的畢業生所占的比例略有回升。(本報記者 蔣昕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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