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陳天翔
從8月1日起,所有在售的重大疾病保險條款內容必須符合今年4月頒布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下稱《規范》),在此之前,已經有部分保險公司悄然地將旗下重疾險產品進行了統一“升級”。近幾日,一大批保險公司又爆發式地在市場上集中推出“改裝”過的重疾險產品,一時間又讓投保人產生了眼花繚亂的感覺。這時該如何挑選新產品呢?
按照《規范》要求,以后銷售的所有重疾險保障利益部分,必須包含對6類“核心疾病”的保障,其余19種疾病,可根據各公司產品研發需要,自行選擇是否納入保障范圍,但包括6種核心疾病在內的25種重大疾病表述,必須按照《規范》來統一定義。
因此,在自己開發的產品上加入不同的亮點成為保險公司動足腦筋的地方,在一定程度上,“自選動作”成為勝負的關鍵了。例如,有的公司重疾險產品額外擴大了可保疾病的范圍,但個險重疾產品的價格卻維持不變;有的公司提供被保險人65歲前雙倍,65歲后一倍的身故及重大疾病保障,這跟以往的相比,只需增加30%左右的保費支出,即可獲得比以往高出一倍的保障;有的公司產品在60周歲之前其保險金額每5年會遞增基本保險金額的20%,最高可以達到原有保險金額的200%,這就相當于最終可獲得兩倍的保障等。
但是不管產品怎么變化,挑選一個切合自身實際需要的保險產品才是重中之重,也就是說,保險的保額應該是要滿足發生治療時所需費用的。根據最近的統計,重大疾病的治療費用少則七八萬元,多則十幾萬元甚至更高。因此,購買重疾險時,至少要買8萬元保額打底,累計保額達到20萬元左右比較合適。專家建議說,從預算的角度考慮,以家庭總收入的10%購買人壽保險可能比較合適,而其中1/3到1/2左右用來購買重大疾病類保險是比較符合實際需要的。
同樣,還需要提醒的一個比較現實的問題是,重大疾病的治療費用是會發生變化的,也就是說,目前的價格不一定是將來的價格,也很難判斷到時候的價格會比現在的是高還是低,因此,成熟的投保人應該每隔幾年結合醫療費用的統計狀況,并根據自身家庭人員和經濟收入的變化情況作出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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