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將根據學校類型和性質,逐步推行不留或少留本校應屆畢業研究生充實教師隊伍的做法,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拔和重點招聘已有實際工作經歷、同時擁有相應研究生學位的在職人員。這是上海市教委昨天頒布的《上海高校教師隊伍建設“十一五”發展規劃綱要》透露的信息。此舉意味著大學畢業生與用人市場需求脫軌的現狀將逐步得到改觀。
《綱要》還提出,高校要拓寬師資來源門徑,面向社會開放教師職務崗位,鼓勵高校尤其是應用型高校,更主動、積極地招聘企業、科研院所和政府機關等部門具有較高學術造詣、又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各類高層次專業人才,提供兼職或專職的教師崗位。針對在職人員的特點,本市將修訂與完善高校師資任職資格與條件,并提供系統的高校資格認證培訓資助。
在提高教師學術能力方面,本市將建立高校教師個人學術誠信檔案體系,學術誠信與學術成果等共同作為取得高校教師資格、晉升與獎勵的基本依據,實現學術道德一票否決制,引導教師自覺抵制各種學術腐敗;建立全市統一的高校學術爭議仲裁機構,引入同行專家外部審議的辦法處理高校學術爭議問題。
“十一五”期間,上海高校教師隊伍建設的主要目標是建立一支德才兼備、來源廣泛、結構優化、人員精干、流動有序、富有創新精神和國際競爭力的高水平的教師隊伍。到2010年上海普通高校專任教師隊伍規模總量接近4萬人,生師比趨近16:1,基本滿足上海高等教育“十一五”發展的需要。2010年前后,部屬、市屬和劃轉類院校及民辦和行業辦院校中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專任教師全市平均比例分別達到80%、60%和30%以上;全市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平均比例分別達到60%、40%和10%以上;全市非本校畢業教師平均比例分別達到50%、60%和70%以上;全市具有海外學位及一年以上研修經歷的教師平均比例分別達到30%、20%和10%以上。(董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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