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制定高校職校獎助學金政策,要求學費住宿費5年不漲
本報訊 從今年開始,北京市將擴大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享受助學金的范圍,過去只有低保家庭、優撫家庭等困難家庭學生才能申請助學金,新規定則有望使助學金全面覆蓋中職校所有學生。
另外,北京市中職校政府獎學金制度也將正式建立,對品學兼優、職業技能水平突出的優秀學生予以獎勵,獎金為每年每個學生2000元,獎勵面為學生人數的5%,經費將由市財政負擔。
日前,市政府有關部門表示,北京市將進一步健全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體系,落實各項助學政策,擴大受助學生比例,提高資助水平。
分3等對中職生發助學款
據北京市教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提高中職學生受助比例是今年對中職學校的一項新政策。今年起將設立北京市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分3個層次對不同類型的中職學生發放助學款。據市教委對全市157所中職學校調查顯示,2007年農村戶籍學生有12萬余人,占在校生總數的57%;城鄉低保家庭學生有5400余人,占總數的3%。
國家勵志獎學金設立
2007年開學后,國家勵志獎學金也將開始設立,該項獎學金將資助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高職學校優秀學生,資助面占在校生3%左右,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學費住宿費5年不得漲價
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今后5年各級各類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標準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關標準。學校收費行為要進一步規范,堅決制止亂收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監督力度將繼續加強,絕不允許一邊加大助學力度,一邊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
市教委同時要求,各高校每年必須從學費收入中足額提取10%的經費,用于學費減免、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勤工助學、校內無息貸款、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方面的開支。中等職業學校也要從學費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用于上述方面支出,重點用于中等職業學校中享受三等國家助學金和二等國家助學金學生中的困難學生。(記者 王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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