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2日通過其官方網站發布《關于大力推進師范生實習支教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高師院校要因地制宜地組織高年級師范生,到中小學進行不少于一學期的教育實習。
《意見》指出,各地要將師范生實習支教與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緊密結合,積極安排和接收高師院校師范生到農村學校進行實習支教。高師院校要積極推進教學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師范生實習支教工作規章制度,采取導師帶隊、師生結合、合理配置、成組派遣的方式,組建實習支教小組,選派骨干教師擔任實習支教的指導教師,鼓勵和支持教師參加師范生實習支教工作。各地不得以實習支教代替新教師的正常補充。
同時,《意見》要求高師院校要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指導下,會同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因地制宜地選擇確定一批條件適中、集中連片的中小學作為實習基地。探索建立教師教育綜合改革和高師院校服務基礎教育試驗區,在教師培訓、教育教學研究和咨詢等方面提供多樣化的教育服務。要把師范生實習支教工作作為高師院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和教師教育質量評價的重要內容。
《意見》強調,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保障師范生實習支教經費,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相關部門的支持,加大對高師院校教師教育經費的投入力度,安排用于師范生實習支教的專項經費。 (朱小燕、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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