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為限高、穩中、托低。
具體做法是:
第一規范補貼,設定上中等收入的政策范圍,收入超過平均線的要削弱;
第二是穩中,即中間的收入層次者工資水平可以繼續保持,也可以適當增加;
第三就是托低,即要用三年時間提高低工資收入人群收入,使其達到平均水平。
工資制度改革,并不是簡單增加工資,而是重在規范。除此之外,在加大財政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穩定中,還將完善企業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加強對居民收入水平的調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