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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各地進一步做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以下簡稱“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工作,確保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安全和資金安全,根據《教育督導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意見》(國辦發〔2011〕54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文件精神,在有關省份自查和對全國營養改善計劃工作月報、食堂建設月報數據核查的基礎上,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由國家督學、有關專家,以及全國人大代表、民主黨派人士等組成的9個督導組,于2015年6月23日至7月3日對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等18個省(區、市)營養改善計劃實施情況進行了專項督導。此次督導突出問題導向,隨機抽查了36個連片特困縣的144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含教學點),重點檢查營養膳食補助落實、學校供餐、食堂建設、資金使用管理、信息公開公示和學生營養教育等6個方面19項內容。有關情況如下:
一、營養改善計劃落實情況
營養改善計劃實施3年多來,在中央有關部門、試點地區和社會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顯著成效,全國超過1/3的縣實施營養改善計劃,超過1/4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享受營養改善計劃補助政策,實施規模位居世界第3。
(一)連片特困地區實現全覆蓋。截至2015年4月底,連片特困地區699個縣(包括兵團19個團場)全部開展營養改善計劃國家試點工作,9.14萬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全部納入實施范圍,2132.12萬名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全部享受營養膳食補助,真正體現了“雪中送炭”。
(二)地方試點受益學生突破千萬。截至2015年4月底,全國共有23個省(區、市)的656個縣開展營養改善計劃地方試點工作,惠及4.24萬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1074.34萬名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國家試點和地方試點覆蓋學校總數達到13.38萬所,覆蓋學生總數達到3206.46萬人,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等地實現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全覆蓋,四川67個民族待遇縣實現義務教育學生全覆蓋。
(三)完成學校食堂建設項目近6.5萬個。2012年以來,試點地區完成64828所學校的食堂建設項目,新建、改造面積達2378.21萬平方米,實行食堂供餐的學校比例提高到65.98%。其中,國家試點縣食堂供餐學校比例達67.04%,比2012年初提高13.54個百分點,農村學校就餐條件明顯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