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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2月4日訊 (記者 魏博)2013年,是改革重要的“窗口期”,多方面對“改革紅利”釋放寄予厚望。與過去相比,未來幾年改革的內外環境發生深刻復雜的變化,中改院院長遲福林教授認為,當下應抓住十八大后較好的改革形勢,加強改革頂層設計,明確改革路線圖和時間表,盡快實現轉型改革的新突破。
第一,盡快破題人口城鎮化的轉型與改革。
——2~3年,在全國范圍內基本解決有條件的農民工市民化。從多方面看,“十二五”全面解決有條件的農民工市民化問題的時機成熟,且有望在發達地區率先取得突破。
——5年左右,初步形成人口城鎮化的基本格局。初步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戶籍制度、土地制度等重點領域改革取得明顯成效;重點加快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通過城鄉一體化的體制機制安排,人口城鎮化率保持1.3%~1.5%的速度,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2.5%左右。
——8年左右,基本形成人口城鎮化新格局。徹底打破城鄉二元結構,建立城鄉統一的基本公共服務體制,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實現;基本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合理布局;以城鎮化為主線綜合改革取得明顯進展,城鎮化質量明顯提高。到2020年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0%~55%,初步接近60%的名義城鎮化率。
第二,盡快破題收入分配改革。
——近期,盡快出臺收入分配改革總體方案。明確改革目標、改革重點、改革突破、改革實施等具體內容。并在官員財產公開制度試點上取得重大突破。
——3年內(2015年),初步建立起以官員財產公開為重點的收入分配改革基礎制度;以大規模結構性減稅為重點的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壟斷行業過高收入得到控制;全國統一的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初步建立。
——5年內(2018年),政府財政預決算全面公開透明,收入分配基礎制度進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8年內(2020年),收入分配關系得到基本理順,中等收入群體比重達到40%左右;黑色和灰色收入得到制度性控制;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實現。
第三,破題以價財稅金為重點的市場化改革。
——近期內(2013年),以價格改革為重點,重點推進煤電價格并軌,全面推開階梯水價和電價,進一步完善階梯水價與電價的制度安排。
——3年內(2015年),基本完成理順資源價格體系的相關配套改革,形成資源的市場均衡價格,保證這些行業凈資產回報率在相對合理的水平上基本穩定;產權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尤其是農村土地產權、國有資本戰略性配置調整取得重大進展;壟斷行業改革有實質性突破。
——5年內(2018年),以財稅體制改革為重點。基本完成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全口徑財政預決算體系初步建立;在分稅制基礎上,調整中央地方財稅關系,使經濟總量導向的中央地方關系得到根本改變;改革現行稅制,建立適應于現代市場經濟體制的稅制結構;壟斷行業改革初步完成。
——8年內(2020年),以金融改革為重點。核心是在人民幣國際化上實現重大進展;消費金融體系初步建立;適應現代市場經濟體制的價、財、稅、金、產體制基本建成。
第四,破題國有資本配置改革。
——近期內(2013年),盡快出臺國有資產結構調整的總體規劃。明確國有資產產權、運營、管理等重大事項,提出結構調整的基本方向和重點任務。
——3年內(2015年),逐步提高國有資產收租分紅比重。對資源型國有資產,以收租為重點,爭取比重不低于工業產值的25%;對金融、國有企業等國有資產,以分紅為重點,爭取比重不低于凈利潤的30%。
——5年內(2018年),壟斷行業改革有實質性進展,國有資產基本退出競爭性領域,向公益性領域和事關中長期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的新興戰略產業的投資比重明顯上升;全口徑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初步建立。
——8年內(2020年),國有資產收租分紅收益成為社會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基本建成。
第五,破題政府轉型與改革。
——與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有機結合。通過3年左右的時間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現壟斷行業改革、資源要素價格改革的新突破,推動政府經濟職能的轉變。
——與加快社會體制改革有機結合。通過3~5年的努力,把部分政府職能交給社會組織和社區自治組織,實現在創新社會管理、轉變政府社會職能上的新突破。
——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目標的總體實現相結合。未來3年左右,以服務業營業稅轉增值稅改革為起點,初步形成公共服務導向的中央地方財稅關系;再通過5~8年的努力,建立規范的中央地方公共服務分工體制。
——與政治體制改革的實際進程相結合。通過3年左右的時間,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財政預算公開,加快推進官員財產公開、司法公開;通過5~8年的時間,以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為重點完成大部門體制改革,形成自上而下強有力的行政系統,為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創造必要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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