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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法明確強征“五險”
此前,生育、工傷“兩險”雖然具備強制性,但相應的社保繳納辦法并未及時與之對接
像趙穎這樣沒有生育險的外來職工,在北京還很普遍。
北京市統計局數據顯示,2005年至2010年,北京市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增加154.1萬,目前參保人數為392.1萬人。但相比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這個數字還有很大提升空間,后兩者參保人數目前均已超過千萬。
據人社部統計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生育保險參保人數保守預計超過1.5億,但離普惠目標還很遠。
另外,工傷保險目前全國參保人數1.62億。“十二五”期間,工傷保險約束性目標為2.1億,還有6000萬缺口待補。
以上“兩險”參保率不高已是事實。上個月草案提出擬將征繳范圍擴大為“五險”,自然引人關注。
事實上,從法規層面講,生育險和工傷險與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同屬強制征繳險種。
“這五險是國際公認的五大社會保險。”11月18日,清華大學社保中心主任楊燕綏說,生育保險的法規最早則可追溯到1994年,原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
不過這部試行辦法僅是部委法規,目前為止,生育保險并未出臺更高級別的法規。
立法級別不高,強制執行效力有限。最關鍵的是,其條款設置也有局限。
北京市人社局(微博)醫保處相關負責人介紹,《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實行辦法》中規定,該辦法適用于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并按屬地原則組織。
這樣一來,各地的規定當然要考慮實際情況,很多地方只給本市戶籍職工上生育險,外來工不享受這個待遇。
該負責人坦言,北京市生育保險辦法就是這么規定的,參保范圍僅為北京市戶籍職工。
工傷險的立法則相對完備。
2004年1月1日,《工傷保險條例》正式實施。此前的1996年,原勞動部就已出臺過部委規章《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
工傷險的立法效率與保障農民工群體利益不無關系。
楊燕綏介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5個月后,原勞動部還配合提出“平安計劃”,要求三年內高風險企業要為農民工全部繳納工傷保險。
但是,生育、工傷“兩險”雖然具備強制性,但相應的社保繳納辦法并未及時與之對接。
按照原勞保部1999年發布的《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同年國務院頒布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強制繳納險種僅為“三險”,并不包括上述兩險。
此次草案明確強征“五險”,與去年實施的《社會保險法》有關。
“此前存在法規碎片化,是因為社保法遲遲沒有出臺。”楊燕綏認為,作為我國社會保障領域的根本大法,《社會保障法》明確“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為五大社會保險,并把“社會保險費征繳”單列一章。
此次人社部出臺的草案,實際是對社保法這一章節具體細化,對“五險”各項法規系統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