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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國際化推進重點。
1、節能環保產業
培育節能環保產業國際化基地,鼓勵節能環保產品開拓國際市場,提高出口產品附加值,推動出口產品由以單機出口為主向以成套供貨為主轉變;建立進口再生資源監管區,鼓勵有條件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開展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輸出,促進國際大循環;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到境外為我國投資項目和技術援助項目提供配套的環境技術服務;加強節能環保領域國際合作,推動國際環境合作項目國內配套資金的落實,加強國際環境技術轉讓,加大對我國參與環境服務貿易領域國際談判的支持力度。
2、新能源產業
鼓勵新能源產業關鍵技術的研發及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提升核心技術競爭力和新能源開發能力;加強太陽能產業的國際合作與交流,支持新型太陽能熱利用項目和產品開拓國際市場,優化出口產品結構,鼓勵企業海外承建電廠工程;鼓勵有生物質能研發優勢的境外企業和機構以技術投資參股,促進國內商業模式創新。
3、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
開展下一代信息網絡、物聯網等領域的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推動與具有核心技術的國外高端研究機構合作;鼓勵新一代信息技術領域參與國際標準制定;鼓勵物聯網、高端軟件等領域的海外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加大對重要設備進口的支持力度,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建立三網融合研發機構;鼓勵外商投資設立高性能集成電路企業;充分利用國內資源優勢發展高端軟件服務外包,促進高端軟件及相關信息服務開拓國際市場。
4、生物產業
鼓勵開展全方位國際合作,充分利用全球創新資源,提升創新能力;支持生物醫藥、生物育種等國內企業兼并重組,培育大型跨國經營集團;鼓勵企業承接國際醫藥研發和生產外包;支持有條件的生物醫藥企業“走出去”,開展對外投資和合作;通過對外援助等多種方式,帶動生物育種企業開展跨國經營。
5、高端裝備制造產業
鼓勵高端裝備制造業充分利用全球創新資源,開展多種形式的研發合作,提升創新能力;支持國產飛機(包括干線飛機、支線飛機、通用飛機)、海洋工程裝備、先進軌道交通裝備開拓國際市場;鼓勵航空產業關鍵零部件及機載系統進口;鼓勵轉包生產,支持境內外企業開展高水平的合資合作;支持航空、海洋工程裝備、高端智能裝備等產業在海外投資建廠,開展零部件生產和裝備組裝活動;鼓勵海洋工程裝備類中外企業開展高水平的合資合作。
6、新材料產業
支持國內企業并購國外新材料企業和研發機構,加強國際化經營;鼓勵生產高附加值產品的國外企業來華投資建廠;優化進出口商品結構,完善進出口管理措施,加大對新材料產品和技術進口的支持力度,鼓勵高附加值新材料產品開拓國際市場;鼓勵新材料企業兼并重組,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
7、新能源汽車產業
推動傳統汽車制造企業向新能源汽車領域發展,培育本土龍頭企業和新能源汽車跨國公司;鼓勵境外申請專利;鼓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逐步與國際標準接軌;建立產業聯盟和行業中介組織,規范市場秩序;鼓勵新能源汽車零部件企業“走出去”,在海外投資建廠。
二、利用全球創新資源,提升產業創新能力
在全球范圍內,加強技術交流與合作,有效利用全球創新資源,不斷提升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原始創新能力、集成創新能力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
(五)鼓勵技術引進和合作研發。修訂《中國鼓勵引進技術目錄》和《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大力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進口。支持國內企業與境外企業聯合研發共性關鍵技術、開發新產品以及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六)鼓勵引進消化吸收與再創新。鼓勵引進項目的前期研發、再創新成果的產業化、消化吸收與再創新產品開拓國際市場、消化吸收與再創新的技術或者產品申請國內外專利。
(七)鼓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和推動國際互認。積極參與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國際標準的制定,在基礎較好、產業和技術優勢明顯的領域,積極探索推廣使用中國標準的新途徑。支持企業采用國際標準,取得相關認證,推動簽署政府間產品標準和認證認可結果的相互認可協議,促進國外政府和相關機構對我國檢測認證機構測試認證結果的采信。
(八)促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支持企業在境外申請專利、注冊商標;加強科技成果、專利等無形資產的評估,促進技術創新和技術轉讓健康發展;逐步完善國際貿易領域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妥善處理知識產權糾紛;加大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防范知識產權濫用行為。
(九)加大高端人才引進力度。加快高端人才的培養開發。暢通吸納高端領軍人才的綠色通道,按照國家規定在居留、入出境、物品通關、工作生活條件等方面,為海外高層次人才來內地工作創業提供便利。采取持股、技術入股、提供創業基金等靈活方式,積極吸引各類高端人才,營造有利于戰略性新興產業領軍人才跨境流動的良好環境。
三、開拓和利用國際市場,轉變貿易發展方式
支持企業開拓和利用國際市場,提升企業適應國際市場的能力,增強企業國際競爭力,不斷拓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國際化發展空間。
(十)加強對重點市場分類指導。根據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水平,結合不同市場需求,支持新能源汽車、光伏等產業開拓發達國家市場,推動節能環保、生物育種、生物醫藥等產業開拓亞洲、非洲、拉美等新興市場,支持風電產業開拓發達國家市場和新興市場。研究推動與20個重點國家的雙邊產業合作規劃,確定合作重點領域,明確合作具體形式,制定有針對性的貿易投資指南,支持各類經營主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化經營活動。
(十一)充分發揮雙多邊機制作用。將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納入雙多邊合作機制框架。建立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合作協議,充分發揮中英航空等專項合作協議作用。有效運用對外投資、對外援助、對外工程承包等多種方式,提升雙多邊合作的質量和水平。繼續通過中美、中歐、中日高技術戰略合作機制,加大政府間高技術領域磋商力度,推動發達國家放寬對華出口限制,擴大高技術產品貿易。
(十二)加大對鼓勵類商品對外貿易的支持力度。制訂戰略性新興產業進出口產品目錄,對列入目錄且符合條件的產品在通關、檢驗檢疫等方面給予支持。加強資源綜合利用,通過政策引導,鼓勵外商把終端產品生產轉移到國內來,提高出口產品技術含量。
(十三)大力支持不同貿易方式優化發展。在大力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一般貿易發展的同時,推動航空航天產業擴大轉包生產規模,促進平板顯示和高性能集成電路等產業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支持在高附加值環節開展國際合作,提升參與國際分工能力。
(十四)積極承接服務外包。在生物醫藥、工業設計、軟件和信息服務等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的領域積極承接服務外包,充分發揮國內人才、設備與成本等優勢,開展生物制藥研發及試驗檢測、傳感網相關數據處理、金融后臺服務、信息及軟件技術研發類外包等服務外包業務,發揮服務貿易高附加值優勢,提高貨物貿易技術含量和附加值,延長貨物貿易價值鏈。
(十五)加強出口促進體系建設。發揮駐外機構、行業組織等相關中介機構作用,為企業提供國際市場信息服務。有針對性地鼓勵和扶持各類專業展會和重要出口商品宣傳活動,促進中外企業信息交流和項目對接。在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規范出口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