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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善達 全國政協委員,曾任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1970年3月自清華大學自動控制系畢業后參加工作。中國農業科學院研究生院農業經濟管理碩士,英國巴斯大學財政專業碩士。
賈康 全國政協委員和政協經濟委員會委員。現任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財稅體制改革”專題的講解人之一。孫冶方經濟學獎和黃達—蒙代爾經濟學獎獲得者。
導讀
3月5日,“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公布。該草案提出加快財稅體制改革,增強預算透明度等內容。全國政協委員賈康指出,伴隨納稅人的意識不斷提高,大家都關注這個錢(財政收入)是怎么花的。全國政協委員許善達表示,現在我們的政府收費中,應該改成稅的還有很多,所以還應該繼續改革。
看點1 基層叫窮源于分稅制?
新京報:分稅制改革始于1994年。有觀點稱,土地財政、基層財政困難以及地方債務等問題,是源于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你反駁稱“板子打錯了地方”,那么“板子”應該打哪兒?
賈康:當前,省以下不能夠貫徹落實分稅制,實際上形成了五花八門、復雜易變、討價還價色彩非常嚴重的“分成制”和“包干制”。中國的實際情況是,地方總體而言沒有進入分稅制狀態,從省往下走,就走不通了。
地方高端層級上提財權、下壓事權的空間大,轉移支付做不實。所以那板子應該打在“分成制”和“包干制”的制度安排上,它們明顯有毛病,與市場經濟不相適應。
看點2 如何調整中央到基層財政框架?
新京報:“十二五”期間,我們應該如何細化、優化分稅制?
許善達:關于分稅制問題,現在有兩種意見:一種辦法是把上級政府的錢更多地下放給基層政府,能夠轉移得多一些;另一種辦法是,錢不轉移但是可以把職責上收,就是由上級政府履行更多的職責。
到底應該青睞哪種方式,我覺得要看不同的領域。比如,我認為,國民教育應該是中央政府全部承擔,而其他有的職能應該下放到基層,那么錢也應該跟著下去。不可能所有問題都是按照一個方式來解決,這需要仔細地研究,哪些是需要下放收入的,哪些是上收職能的,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職能的劃分和錢的下放,都是解決問題的方式。
賈康:“十二五”期間需加快財稅體制改革,鞏固和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配套的分稅分級財政體制。
細化分稅制改革,就要進一步深化省以下分稅分級財政體制的改革,推進省直管縣、鄉財縣管等改革措施,在財政層級結構扁平化的過程中,進一步理順政府間的財政分配關系,在中央、省、市、縣各級實現事權合理配置、財權與事權相順應、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導向下,加快構建地方稅體系,打造地方支柱稅種形成主體財源,并適當提高地方稅政管理權,同時強化和優化中央、省兩級自上而下的轉移支付制度,建立縣級財力保障制度。
新京報:財政層級結構扁平化具體意味著形成怎樣的財政框架?
賈康:通過扁平化,應使從中央到基層的五級財政框架變成三級。到了三級,我們就可能從山重水復變成柳暗花明。
在“十二五”期間,應使三級財政框架和其中“一級政權、一級事權、一級財權、一級稅基、一級預算、一級產權、一級舉債權”的內洽機制,大體成型。這樣一個分稅分級財政體制在“十二五”期間一旦有眉目的話,其意義是非常長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