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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綜合報道】上海房產稅開征首月的征免認定情況3月2日出爐。據上海稅務網3月2日發布的公告,自1月28日試點以來,截至2月27日,上海市稅務機關已受理個人住房房產稅征免認定申請1970件,發放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456份,其中,應征房產稅的住房133套,約占已認定數的30%,適用0.4%稅率的為129套。
公告還透露,目前去稅務部門辦理房產稅認定手續的,主要是購買二手存量房的居民家庭。但公告未提及上海已征收到的房產稅稅額。
上海市稅務機關工作人員表示,符合繳納房產稅條件的購房者,在12月31日前都可以繳納。
上海2011年度房產稅稅率標準是在2月22日公布。根據上海市統計局最新公布的數據,對每平方米單價≤28426元的應稅房屋面積,將按0.4%征收;單價>28426元的,稅率為0.6%。
根據《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房產稅實行差別化的比例稅率,適用稅率暫定為0.6%,但對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可暫減為0.4%。
根據《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本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納稅人應當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憑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繳清當年度應納稅款。未按時足額繳納的,逾期繳納的稅款從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據新華社3月1日報道,自1月28日正式啟動房產稅開征試點以來,重慶房產稅開征已滿一個月,重慶市已收取17筆房產稅,共149978.01元稅收入庫。被征收的對象多為外地炒房者和高檔住房所有者,獨棟別墅占少數。這些入庫的房產稅稅收,將主要用于公共租賃住房建設。
【作者:《財經》綜合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