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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 諸多不足仍待完善
然而,本刊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國的稀土產業和出口等政策,依然存在諸多不足。
其一,近年來,我國稀土產業整合盡管取得了較大進展,但布局散、低水平重復建設、產能過剩等問題依然突出。以稀土永磁材料為例,僅山西、內蒙古、浙江等地的稀土永磁企業就在200家左右,然而大部分是年產能不足1000噸的稀土永磁企業。
其二,我國稀土產品種類日趨增加,而稀土出口稅號卻僅有40多個,部分產品與出口稅號脫節,既無法滿足監管需要,又導致資源流失和走私現象。在今年8月舉辦的第二屆“中國包頭·稀土產業發展論壇”上,一些參會的官員和企業負責人告訴本刊記者,盡管我國的稀土產品出口配額減少,但借鐵合金等名目出口的稀土產品,以及走私出口的稀土產品,預計每年總量在2萬噸以上,通過我國的稀土產品出口量和國外的稀土礦產量、稀土產品消耗量,即可以估算出來。
其三,稀土配額制度,本意是保護稀土資源;然而部分專家和稀土企業負責人指出,這一政策自相矛盾。比如,我國在限制稀土初級產品出口的同時,卻鼓勵稀土功能材料、器件等產品出口,等于是消耗了大量資源和能源,把污染留在了國內,卻未起到防止稀土資源流失的作用。由于稀土出口配額緊張,加上部分不生產稀土產品的貿易公司獲得了不少配額,因此私下倒賣配額的問題很突出。據部分稀土生產企業負責人告訴本刊記者,目前1噸稀土產品出口配額的買賣價格已高達數萬元甚至10萬元左右。
其四,出口配額管理制度在設計上,對稀土產品戰略價值未作詳細區分。與北方企業生產的輕稀土產品相比,南方產的中重稀土產品產量小,價格卻很高。這意味著南方的重稀土產品出口企業只要很小的出口量,就可以實現較高的出口金額,而當前的出口配額管理制度又未對出口的稀土產品種類作更細致的規定。因此,稀土出口企業為爭奪出口配額,必然會偏向出口昂貴的稀土產品,從而出現鑭、鈰等低廉的稀土產品“出不去”,鏑、鋱等稀缺昂貴的稀土產品“管不住”的問題。
其五,在我國減少稀土出口配額的同時,近年來不少國家通過各種渠道在我國包頭、江西贛州等地投資設廠,因為興辦的企業在我國購買稀土原料、初級產品不受配額限制,由此配額制一定程度上已被架空。
“這些企業投資不大,產品檔次也不高,除了流失資源,對地方經濟的拉動作用并不大。”據專家介紹,目前僅包頭就有近10家外資工廠,這些企業在當地大量買入稀土原料和金屬,簡單加工后便運到國外進行深加工或囤積。例如,釹鐵硼稀土永磁材料共有熔煉、制粉、成型、燒結、后加工、表面處理等6道生產工序,部分外國企業在包頭的工廠僅加工到第二道就運到國外加工。不少企業還分別在包頭、贛州兩地設廠,以豐富稀土產品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