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是城鄉一體化取得歷史性突破的關鍵時期,城鄉一體化對我國發展方式轉型的全局性與深刻性將全面凸顯。推進城鄉一體化,關鍵是構建城鄉一體化的體制機制,尤其需要在農村土地制度、戶籍制度、公共服務體制、公共財政制度等方面有實質性的進展。
2010年8月7~8日,由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中國國際經濟技術交流中心共同主辦,以“城鄉一體化:趨勢與挑戰——中國‘十二五’時期的農村改革”為主題的第69次中國改革國際論壇于海口隆重舉行。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陳錫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彭森,中國農業經濟學會會長、中國扶貧基金會會長段應碧,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宋曉梧,海南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吳昌元,來自中央有關部委、研究機構、高等院校和20多個個省市自治區,以及來自德國、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巴西、印度、韓國等國家的官員和學者300多人出席本次論壇。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陳錫文在開幕式主旨演講中重點分析了“十二五”與未來農村發展值得關注的三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土地制度問題,特別是農村的土地制度。陳錫文提出,土地制度既要深化改革,也要堅持一些基本的東西,包括加強土地用途管制,尤其要這些認識背后大規模農地改為建設用地的傾向。第二個問題是農業的經營方式問題。家庭經營仍然是我國農業發展的基本制度,而要解決土地規模經營與土地不斷分割的矛盾的現象,關鍵在于發展農民合作組織,完善農業的社會化組織體系。第三個問題是農村的村社組織結構的問題。陳主任特別對一些地方政府泛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做法提出警示,不能簡單認為這就是拆了村莊把地拿過來搞城市建設,這種完全是從城市角度出發、繼續增加土地財政收入的做法很容易損害農民利益。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彭森在開幕式致辭中提出,未來幾年是我國快速發展的時期,但我們不能簡單復制從低收入國家邁向中等收入國家的原有路徑和模式,必須加快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發展質量,破除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城鄉一體化和城鎮化。
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吳昌元在開幕式致辭中指出,“十二五”時期,以加快國際旅游島建設為目標,海南在城鄉一體化方面面臨多方面的重大任務。一是突破原有市縣行政區、農墾分治的格局,通過區域空間合理布局帶動區域一體化;二是強化省級政府對土地資源的調配能力,建立城鄉建設用地統一市場,深化城鄉土地管理體制改革;三是建立促進改善民生的長效機制,實現建設國際旅游島戰略背景下城鄉一體化與改善民生有機結合;四是全面推行城鄉一元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五是加快建立公平覆蓋全島城鄉居民的公共財政體制。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提出“讓農民工成為歷史”的鮮明主張。“讓農民工成為歷史”,實現農民工市民化,既是推進城市化進程的重頭戲,也是推進城鄉一體化的突破口。因此,“讓農民工成為歷史”應當成為“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之一。“十二五”全面解決農民工市民化問題的時機已經成熟,財政等條件基本具備。
遲福林進一步指出,讓農民工成為歷史,是突破城鄉二元制度的突破口,為此必須著力打破城鄉二元的戶籍制度、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和土地制度。在戶籍制度方面,建議“十二五”時期分兩步走:第一步,“十二五”的前三年實現中小城鎮戶籍制度全面放開;第二步,“十二五”的后兩年實現大城市戶籍制度基本放開。“十二五”末期,把農民工“暫住證”改為“居住證”,實現農民工在全國范圍內的自由流動和統一管理。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十二五”要把農民工全面納入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進農民工基本公共服務的市民化。在土地制度方面,重在剝離農村土地長期承載的基本社會保障功能,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土地收益權,并且在有條件的地區建立以農民工宅基地置換城市商品房的試點。
遲福林建議,“讓農民工成為歷史”應當作為“十二五”政府轉型的約束指標。第一,要把農民工市民化作為政府的公共職責,明確中央與地方政府的職責分工。第二,建議把政府土地收益的一部分用于解決農民工基本住房保障問題。第三,保障農民工公共就業服務,盡快把農民工納入所在城市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副國別主任那華在開幕式致辭中指出,促進城鄉一體化的發展,要完成四項任務:第一,要形成農村發展的共識,全社會要共同致力于解決“三農”問題;第二,要加快制定新的規劃;第三,要推進系統性改革,包括財政體制、土地制度等;第四,要改善治理結構,讓公民更多參與農村治理。
國家商務部中國國際經濟技術交流中心主任姚申洪在開幕式致辭中指出,打破城鄉二元制度已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課題。無論是促進又好又快的發展,還是實現城鄉的公平發展,都需要在“十二五”時期深化改革,徹底破解城鄉二元結構,以形成城鄉一體化的新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