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到今年以來14個省市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等措施,收入分配調節的雷聲越來越響
9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認真做好高收入者應稅收入的管理和監控,切實加強財產轉讓所得等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項目的征收管理。
與之對應的是,2010年以來,國內14省區市先后上調最低工資,包括江蘇、浙江、廣東、福建、上海、天津、山西、山東等地,調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過20%。
強化高收入群體個稅征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的背后,折射出的正是收入分配體制改革年內將提速的跡象。專家透露,《關于加強收入分配調節的指導意見及實施細則》正在抓緊制定之中,年內有望出臺,未來兩年我國勞動者報酬占GDP比重或將有明顯提升。
措施
高收入群體個稅征管再強化
對高收入者的稅源管理和監控,關鍵是掌握高收入者的大致分布和主要所得來源。
“前一段時間,通過調查摸底,并與稅務機關的全員全額明細申報數據和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數據對比分析,我們掌握了高收入者分布和所得來源的有關情況。”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就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答記者問時說。
他透露,下一步,各級稅務機關將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繼續深入開展調查摸底工作,強化稅源管理。在基礎工作和日常管理方面,稅務機關將進一步推廣應用個人所得稅管理系統,推進與有關部門的信息共享,擴大涉稅信息來源,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進全員全額明細申報管理和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管理,大力加強高收入者的稅源監控。
除了稅源管控,高收入者的資本性所得、財產性所得等非勞動所得征管也明顯加強。根據《通知》,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項目包括限售股轉讓所得、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所得、房屋轉讓所得、拍賣所得等財產轉讓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規模較大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等。
上述負責人表示,對高收入者的主要所得項目,稅務機關將根據其性質和特點,按照相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分別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強化個人所得稅征管。
如對股權轉讓所得,稅務機關將繼續推進與相關部門的合作,獲取股權轉讓信息,加大計稅依據的審核力度,對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要依法核定;對限售股轉讓所得、房屋轉讓所得及其他財產轉讓所得,稅務機關將嚴格執行相關稅收政策,并結合征管中出現的新問題,盡快研究出臺解決措施。
在專家看來,此次《通知》的出臺主要是為了解決當前個人收入差距擴大的問題。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王朝才表示,當前對高收入者個稅征管從緊,一個主要原因便是我國貧富差距加大。
從整個社會來看,我國不同社會成員收入差距呈逐步拉大趨勢,基尼系數不斷擴大。
上述負責人也指出,個人收入差距擴大的問題引起了社會普遍關注。為進一步加強稅源監控和稅收征管,強化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稅務總局出臺了相關措施,力求解決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進一步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
近四年的自行納稅申報數據顯示,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每年繳納稅款占個人所得稅當年收入的1/3左右,而且這個比例在逐年上升。每年繳納稅款增量占當年個人所得稅收入增收額的40%以上,人均應納稅額在5萬元以上。其中,2009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已繳稅額1384億元,申報繳稅額占2009年度個人所得稅收入總額的35.5%。
問題
初次分配勞動報酬比重待提高
業內人士認為,不僅要通過加強征管的方式調節收入分配,還要通過一定的個稅改革減少收入分配差距,比如調節稅率級次和稅率水平也可以一定程度上增加高收入者的個稅負擔,進而公平收入分配。此外,國外一些國家還通過暴利稅等特殊稅種對個人收入進行調節。
“不過,稅收不是萬能的,進一步加強對高收入者個稅的征管力度只是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一個方面。”王朝才提醒《經濟參考報》記者。
比如,在初次分配環節,如何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王朝才建議,要在初次分配中提高勞動者的收入,要健全工資制度,尤其是要提高低收入人群整體的工資水平,現在相當一部分企業的工資制定都存在較大的隨意性,“常常是老板說多少就是多少”。
據了解,目前我國收入分配結構“兩個比重”存在失衡,一是居民收入占國民收入的比重偏低,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其中,在初次分配中“資本所得偏多、勞動所得偏少”已成為制約普通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的最大障礙。
以北京市為例,北京市政協9日《關于提高部分行業生產一線職工收入水平促進社會公平發展》的調研報告顯示,北京勞動者報酬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整體上升,但增幅緩慢。
報告指出,部分行業一線職工工資收入水平低。目前,北京市七成以上的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于全市平均線,其中三成以上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在全市平均線50%以下。調查中,12.8%的職工反映,五年來未漲過工資。
被調查單位中,一線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僅為全市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的47%。被調研企業一線職工平均工資為每月1000元至1800元(含加班、提成)不等,部分企業以北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固定工資定薪標準,而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與社會平均工資的比例為21.4%,與國際通常比例(40%至60%)有較大差距。職工扣除自繳保險部分,每月拿到手的工資為800至1400元左右,再扣除食宿所剩無幾。
“收入分配體制改革本身就是一個非常綜合的事情,涉及的方面很多,我認為最主要的還是初次分配環節,這是最基本的,這個環節的問題解決了后面再分配的壓力就小多了。”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研究員楊志勇說。
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從每月800元上調20%至960元。天津最低工資標準上調12.2%至每月920元。另外,吉林省最低工資標準平均漲幅22.9%。
在初次分配環節,接受采訪的專家普遍提到,解決當前部分壟斷企業、壟斷行業的高收入問題是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方面。“除了減少壟斷實現市場化之外,相關部門還要對其工資進行嚴格管理。”王朝才說。
“這就涉及到壟斷部門的改革,具體的就是其自身分配體系以及國家和企業之間分配關系的改革。”楊志勇說。
寄望
推進收入分配體制改革
高低收入群體收入差距過大已經嚴重影響社會公平。有調查顯示,10%最高收入群體與10%最低收入群體之間相差23倍,少數企業高管薪酬水平與社會平均工資相差上百倍,而個別企業高管的天價薪酬竟是社會平均工資的上千倍。
王朝才表示,無論是對高收入者的個稅征管從緊,還是部分省市提高最低工資標準,都表明了目前我國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力度在加大。
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楊宜勇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目前,國家發改委正在牽頭制定完善《關于加強收入分配調節的指導意見及實施細則》,具體細則有望年內出臺。同時,收入分配改革也被確認為“十二五”時期關鍵性任務之一。
“大的方向上,未來的收入分配改革將立足于‘調高、促中、提低’,即高收入者要調整,中等收入人群要擴大,弱勢群體、退休人員等的收入要提高。具體的還有待細化和落實。”楊宜勇說。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9日表示,收入分配改革是一個龐大的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各方面政策,包括一次分配、二次分配、三次分配的相關政策的支持、貫徹和落實,也涉及到就業、社會保障、教育以及經濟社會體制弊端的繼續深化改革,還有經濟結構的調整,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形成合力,才能夠加以解決。
在蘇海南看來,導致當前收入分配不合理、貧富差距拉大的直接原因是收入分配制度不夠公平、不合理,比如一次分配中,國有企業利潤上繳制度沒有建立并實施等。而深層次原因是我國經濟社會體制存在很多弊端,比如城鄉分割管理體制還沒有完全打破,再比如現在仍然存在粗放型的經濟發展方式,投入多、產出少、污染環境、破壞環境、大量地浪費資源。(記者王濤陳偉)
“從長遠看,我們的蛋糕里面有一部分是不能吃的,是無效的、無用的,這些問題不解決,后面的分配問題當然也很難以從根上得到解決。”蘇海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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