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9年底,工資專項集體合同覆蓋6177.6萬人
記者今天從中華全國總工會獲悉:隨著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快速開展,勞動關系雙方共同參與的工資決定機制得以普遍建立。據全總統計,截至2009年底,僅全國簽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就達51.2萬份,覆蓋企業90.2萬個,覆蓋職工6177.6萬人。此外,行業性、區域性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取得較大發展,行業性、區域性工資集體合同也覆蓋了相當多的企業和職工。
據了解,通過推動地方立法或黨政制定下發文件,提供機制和法律保障,是各地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共同“法寶”。目前,全國有13省(區、市)以黨委或政府名義下發文件,推動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23個省(區、市)人大制定了“集體合同規定”或“集體合同條例”等地方性法規。(記者潘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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