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國實體經濟面臨最重要的問題,是產業結構調整的問題。而結構調整則需要從淘汰落后產能入手。”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經濟學部副主任呂政
4月6日,國務院正式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由工信部牽頭,18個部委聯合嚴厲淘汰電力、煤炭、鋼鐵、水泥、有色金屬、焦炭、造紙、制革、印染等九大行業落后產能。
此舉被經濟界視為,繼2009年下猛藥“保增長”后,高層再度開出強效劑“調結構”。
“刻不容緩”,溫家寶總理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對“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緊迫性做出了此種描述。作為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主要抓手的“經濟結構調整”,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2010年我國實體經濟面臨最重要的問題,是產業結構調整的問題。而結構調整則需要從淘汰落后產能入手。”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經濟學部副主任呂政告訴《中國產經新聞》記者。
淘汰落后產能,是近年來一直困擾中國多個行業的難題。此次下發的《通知》特別針對九大重點行業,細化了近3年淘汰落后產能的任務。
《通知》明確在2010年底以前需要完成任務的,包括電力、煤炭、焦炭、鐵合金和電石等5個行業。一些被認為淘汰落后產能較為困難的行業,時間表被推后至2011年到2012年。
比如鋼鐵行業,要求在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煉鐵高爐,淘汰30噸及以下煉鋼轉爐、電爐;建材行業在2012年底前,淘汰窯徑3.0米以下水泥機械化立窯生產線、窯徑2.5米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窯(生產高鋁水泥的除外)等。
“這九大行業要淘汰的產能,一是落后,二是過剩。”評論者警告說,如果讓這些設備、企業繼續生產,實際是社會繼續背包袱。如果再不調整產能,也許未來會遇到更大的麻煩。
以鋼鐵行業為例,蘭格鋼鐵信息研究中心徐力對《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表示,產能過剩是導致中國鐵礦石需求快速增長的主要原因之一,加劇了中國在鐵礦石談判的被動地位。要調整鐵礦石需求,首先就要抑制鋼鐵行業的產能過剩。
此次國家下達了為期3年的“硬性”淘汰任務,并將通過強化政策約束機制和完善政策激勵機制兩大方面推進,分析人士指出,這足以表明國家對“調結構”與淘汰落后產能的重視。
記者注意到,與過去相比,此次的政策更加嚴厲。其中最明顯的一條規定就是,各省市要將目標任務“分解”到具體地方或企業,同時將計劃淘汰落后產能企業的名單上報工信部。并強調,對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地區,嚴格控制國家安排的投資項目,實行項目“區域限批”,暫停對該地區項目的環評、核準和審批。
不過,更為明確的目標以及更為嚴格的淘汰措施,究竟能取得怎樣的效果,仍是未知數。工信部有關官員就坦言,“難度非常大,地方的積極性不高”。他們將淘汰落后產能稱為“一塊難啃的骨頭”。
“跨不過地方這道坎”,這也是多年專注于中國工業經濟研究的呂政所擔憂的。他擔心,在當前各地上項目——增加產能——增加財政收入——維持就業——爭取業績的邏輯思路下,僅僅靠發文可能很難完全奏效。“除了表現決心外,還必須要有強制的經濟手段。”呂政告訴記者,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切斷資金鏈。
據了解,目前金融相關部門已率先出臺政策,明確對未經發改委核準的產能過剩行業將停發新貸款。不過呂政認為,盡管上有政策,銀行仍有顧慮,已經借出的款尚未收回,在建的項目如果讓它停止,“爛尾了”,未來能不能償還也是一個問題。
基于各種阻力,有觀察者指出,行政方式淘汰落后產能贏面或許并不大。此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不止一位行業人士表示,產能過剩與否最終還是要由市場決定,而不能是由政府統計得來。
“行政手段的施行也是必要的。”就淘汰落后產能問題,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副秘書長湯敏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更多還需要采取市場和法律手段,保證企業的主體地位,政府主要是進行戰略考慮,合理引導。(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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