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 民用建筑能耗統計和節能信息統計報表以電子版的形式報送,計算機軟件另行下發。《報表制度》實施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我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聯系。附件:1.《國家統計局關于同意制發民用建筑能耗和節能信息統計報表制度的函》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建委(建設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全面掌握我國建筑能耗實際狀況,加強建筑節能的管理,2007年以來,我部在23個城市組織試行民用建筑能耗統計工作,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我部組織制定了《民用建筑能耗和節能信息統計報表制度》(以下簡稱《報表制度》)。《報表制度》已經國家統計局批準,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建筑能耗和節能信息統計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學習和掌握《報表制度》的內容和要求,明確統計工作的分管領導和主管處室,認真組織實施,保證統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同時,要結合本轄區的實際情況,抓緊落實實施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相關統計的城市名單,于2010年4月10日前報我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
二、《報表制度》為年報。首次報送時間為2010年10月31日前,報送內容為2009年1-12月各相關報表(詳見附件2)。2010和2011年年報按照《報表制度》要求的時間報送。
三、民用建筑能耗統計和節能信息統計報表以電子版的形式報送,計算機軟件另行下發。
四、民用建筑能耗和節能信息統計報表采取逐級報送的方式。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過計算機軟件對轄區內實施統計工作的單位和部門的報表審核匯總后,報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五、我部委托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負責報表的催報、接收、匯總分析等有關工作。《報表制度》實施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我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聯系。
六、我部將組織開展建筑能耗和節能信息統計培訓工作,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七、聯系方式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 胥小龍 張福麟
電話:010-58934548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
劉海柱、丁洪濤、張小玲
電話:010-58933101、58933102
E-mail:nhtj@mail.cin.gov.cn
附件:1.《國家統計局關于同意制發民用建筑能耗和節能信息統計報表制度的函》
(國統制[2010]7號)
2.《民用建筑能耗和節能信息統計報表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附件1
國家統計局關于同意制發民用
建筑能耗和節能信息統計報表制度的函
國統制[2010]7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
你部《關于請核批<民用建筑能耗和節能信息統計報表制度>的函》(建計函[2009]312號)收悉。經審核,同意制發民用建筑能耗和節能信息統計報表制度,有效期2年。超過有效期需繼續執行或在有效期內進行重大修訂時,須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在實施時,請將正式文件及調查方案報我局統計設計管理司6份,并將調查所取得的有關資料及時提供我局能源統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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