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普通居民”收入有多少
以上計算的只是“普通居民”的收入,還有“不普通的居民”。其收入,國家統計局計算了。如果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08年城鎮人均總收入17068元乘以城鎮人口6.0667億,農村人均純收入4760.6元乘以農村人口7.2135億,城鄉居民收入總數是多少呢?2008年應該是13.8萬億。13.8萬億減去11.7萬億,為2.1萬億。這2.1萬億是誰的收入?但肯定不是普通生產經營者的收入。
但這筆收入的確是有主的,也的確是一小部分居民的收入。這些收入通過什么途徑得到?應該說是有明途徑,也有暗途徑。明的途徑,就是那些年收入千萬、百萬的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的高管的收入、不會對外公布收入的民營企業主的收入;暗的途徑,要等到哪一天“東窗事發”才會知道。
而且,從國家統計局統計的職工平均工資與全總第六次職工調查得來的職工平均工資之差異,也能得到佐證。2007年全總調查的職工平均工資是16395.48元,與2007年的國有單位平均工資26620元相比,絕對值少10224元,僅僅是國有單位平均工資的62%。
在所有的統計項中,國家統計局對國有企業職工工資的統計從計劃經濟時期開始就有一套規范完整的計算方法,對國企職工工資的統計數,其實最不該懷疑。問題只是出在“平均”上。應該說,國有單位的職工平均工資這么高,都是借了“高管們”的光,是被“高管們”的高工資“平均”上去的。這樣才“平均”出了國企普通職工也難以接受的“職工平均工資”。
當然,全總調查的職工平均工資數如果不是將私有企業職工工資統計進去,也不會這么低——普通工人平均工資僅僅13871元,比2007年國家統計局統計的“職工平均工資”少11061元,只是官方統計的職工平均工資的56%;比國有單位職工平均工資少12749元,只是國有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的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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