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國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狀況如何?
答: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是推進轉基因技術研究與應用的重要保障。我國政府十分重視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堅持立法先行、有法可依、執法保障,已經形成了一整套適合我國國情并與國際慣例相銜接的法律法規、技術規程和管理體系,依法實施安全管理取得顯著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規。1996年,農業部發布了《農業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實施辦法》。2001年,國務院頒布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在中國境內從事的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試驗、生產、加工、經營和進出口等活動進行全程安全管理。農業部和質檢總局制定了5個配套規章,發布了轉基因生物標識目錄,建立了研究、試驗、生產、加工、經營、進口等環節的許可和標識管理制度。
二是加強技術體系建設。經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推薦,農業部組建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全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35個檢測機構通過國家計量認證和農業部審查認可。大力組織開展轉基因生物分子特征、環境安全和食用安全性研究,不斷提高技術支撐能力,目前已發布62項技術標準,保障了依法管理工作的需要。
三是科學規范開展安全評價。安委會按照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要求,參考國際組織制定的評價指南,遵循科學、個案、熟悉原則,嚴謹規范地開展評價工作。截至2009年底,批準發放了轉基因棉花、番茄、矮牽牛、辣椒、番木瓜、水稻、玉米等植物的安全證書。
四是強化行政監督管理。各級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切實加強田間試驗、品種審定、種子生產經營和產品標識等環節的執法監管,大力開展法規培訓和科普宣傳,確保各項活動依法有序進行。
問、我國對市場上的轉基因食品怎么標識?
答:為了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我國對轉基因產品實行目錄標識制度,列入標識目錄的轉基因產品需要標識。目前市場上的轉基因食品如大豆油、油菜籽油及含有轉基因成分的調和油均已標識。今后,農業部將借鑒國外標識管理經驗,結合國內農產品生產、銷售特點,進一步完善轉基因產品標識管理制度,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問、請介紹一下轉基因水稻有關情況?
答:轉基因抗蟲水稻“華恢1號”是由華中農業大學培育的高抗鱗翅目害蟲轉基因水稻品系。外源基因是由我國科學家人工改造合成的蘇云金芽胞桿菌(簡稱Bt)殺蟲蛋白融合基因cry1Ab/cry1Ac,受體品種是水稻三系恢復系“明恢63”。“華恢1號”與“珍汕97A”所配的雜交組合為“Bt汕優63”。
轉基因水稻對稻縱卷葉螟、二化螟、三化螟和大螟等鱗翅目害蟲的抗蟲效果穩定在80%以上,具有節省投入成本,減少勞動強度和中毒風險,大幅減少農藥用量,減少環境污染,維持稻田生物種群動態平衡等優勢。
食用安全性分析和檢測結果表明:轉基因抗蟲水稻“華恢1號”和“Bt汕優63”與非轉基因對照水稻同樣安全。轉基因水稻中的Bt蛋白是一種高度專一的殺蟲蛋白,可與鱗翅目害蟲腸道上皮細胞的特異性受體結合,引起害蟲腸麻痹,造成害蟲死亡。只有鱗翅目害蟲的腸道上含有這種蛋白的結合位點,而人類腸道上皮細胞沒有該蛋白的結合位點,因此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Bt蛋白作為生物殺蟲劑已安全使用70多年;與已知致敏原蛋白氨基酸序列無相似性,不會引起過敏反應。動物喂養、遺傳毒性、三代繁殖、慢性毒性以及急性毒性試驗表明,轉基因水稻對試驗動物未見不良影響。營養檢測分析表明,兩種轉基因水稻的營養成分沒有生物學意義上的變化,與普通水稻具有同等的營養價值。
環境安全性分析和檢測結果表明:轉基因抗蟲水稻“華恢1號”和“Bt汕優63”在國內生產種植對生態環境是安全的。轉基因水稻與非轉基因對照水稻相比,在生存競爭能力、雜草性和入侵性方面未發現變化;在基因漂移對生態環境影響方面,沒有發現Bt蛋白基因漂移對農田生態和自然環境安全有不良影響;在對非靶標生物和生物多樣性影響方面,沒有發現轉基因水稻對非靶標害蟲、稻田天敵、經濟昆蟲,以及節肢動物的種群結構與多樣性產生不良影響。由于屬內種間以及種內亞種和品種間的基因漂移是一個普遍的現象,轉基因水稻品種和非轉基因水稻品種的基因漂移,對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的影響是一樣的。
問:請介紹一下轉基因玉米有關情況?
答:轉植酸酶基因玉米“BVLA430101”由中國農業科學院生物技術研究所培育的自交系,外源基因是由我國科學家自行克隆植酸酶基因,受體品種是“Hi-Ⅱ”玉米自交系。
植酸酶可以減輕植酸的抗營養作用,將植物中大量存在的植酸分解為肌醇和可被動物利用的磷,從而提高動物對磷的利用效率,減少高磷糞便排放,有利于環境保護。
食用安全性分析和檢測結果表明,轉植酸酶基因玉米與非轉基因對照玉米同樣安全。植酸酶在玉米、小麥、水稻、大豆等植物中廣泛存在,在食品工業中廣泛應用,人類或動物有長期安全食用或飼用的歷史;與已知致敏原蛋白氨基酸序列無相似性,與過敏人群血清無交叉反應,不會導致過敏;動物毒理學試驗未見不良影響。
環境安全性分析與檢測結果顯示,轉植酸酶基因玉米在國內種植對生態環境是安全的。該轉基因玉米與非轉基因對照玉米相比,在生存競爭能力、雜草性和入侵性方面未發現變化;在基因漂移對生態環境影響方面,沒有發現植酸酶基因漂移對農田生態和自然環境有不良影響;中國沒有玉米野生近緣種,因此不存在植酸酶基因向野生種漂移的風險。
問、轉基因水稻和玉米的安全評價過程與后續管理情況是怎樣的?
答:1999年和2004年,農業部先后受理了轉基因水稻和玉米的安全評價申請,分別經過11年和6年的嚴格評價,于2009年8月17日依法批準發放了轉植酸酶基因玉米、轉基因抗蟲水稻的生產應用安全證書。在整個安全評價過程中切實做到:
一是評價指標全面規范。依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轉基因植物安全評價指南》,參考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世界衛生組織、經濟合作組織制定的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指南,制定了分子特征、環境安全、食用安全、飼用安全等評價指標,部分指標比國際相關標準更加嚴格。
二是評價過程科學嚴謹。以轉抗蟲基因水稻為例,經相關省政府部門審核、安委會評價和農業部批準,研發單位于1999~2000年開展了中間試驗、2001~2002年開展了環境釋放,2003~2004年開展了生產性試驗,2004年申請轉基因水稻生產應用安全證書。除申請單位提供的技術資料外,根據安委會的評價意見,2004~2008年,農業部轉基因生物安全檢測機構對轉基因水稻的分子特征、環境安全和食用安全的部分指標進行了檢測驗證。
三是評價結論真實準確。多年的安全評價試驗和檢測驗證結果表明,轉基因水稻、玉米分子特征清晰;未發現環境安全不良影響;關鍵營養成分沒有差異,毒性試驗對試驗動物未發現不良影響,與已知過敏原無同源性。安委會綜合評價認為,轉基因水稻和玉米與非轉基因對照水稻和玉米具有同樣的安全性。
四是決策過程慎之又慎。安委會做出同意發放安全證書的建議后,農業部召開由國務院11個有關部門組成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對安全證書發放事宜進行審議。同時,農業部對后續監管如品種審定區域試驗、種子生產經營、商業化生產管理、產品標識目錄制定及監督管理等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部署。
五是產業應用尚需時間。發放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并不等同于允許商業化生產。按照《條例》、《種子法》和《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首先進行嚴格的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達到標準的才可獲得品種審定證書;之后,相關種子企業還要通過嚴格審核才可獲得轉基因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方可進行種子生產經營。
問、我國有沒有批準進口轉基因糧食種子在國內種植?
答:截至目前,農業部從未批準任何一種轉基因糧食作物種子進口到中國境內商業化種植,在國內也沒有轉基因糧食作物種植。
依據《條例》及配套規章,農業部對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按照用途分三類進行管理:一是用于研究和試驗的,二是用于生產的,三是用作加工原料的。進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申請程序包括兩個環節:一是境外研發商向農業部申請安全證書,經我國第三方檢測機構在中國境內檢測,并經安委會評審合格的,由農業部批準發放進口用作加工原料安全證書。二是境外貿易商憑研發商獲得的安全證書等資料,向農業部申請每船進口安全證書,農業部批準后發放每批次進口安全證書。
截至目前,經安委會評審,農業部已先后批準了轉基因棉花、大豆、玉米、油菜四種作物的進口安全證書,除棉花外,其余進口作物用途僅限于加工原料。農業部至今沒有批準任何一種轉基因糧食作物種子進口到中國境內商業化種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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