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0日電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為引導市場糧價平穩上升,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進一步促進糧食生產發展,國家決定2010年繼續在稻谷主產區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并適當提高最低收購價水平。
經報請國務院批準,2010年生產的早秈稻(三等,下同)、中晚秈稻、粳稻最低收購價分別提高到每50公斤93元、97元、105元,比2009年分別提高3元、5元、10元,提高幅度分別為3.3%、5.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