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一石擊水,南寧將試點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的消息,引發了輿論的普遍關注。人們據此認為,商品房預售制度將就此走向終結。但時隔一周后,1月30日、31日相繼有媒體報道說,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否認要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
今天,記者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一位相關負責人處了解到,目前在南寧試點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就是要看看取消這項被公眾批評的制度,會給房地產開發建設帶來什么樣的影響。
雖然現在判定這項制度將被取消為時尚早,但無論如何商品房預售制度已經站在了存廢的十字路口。
商品房預售制度有哪些問題
與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這些一線城市相比,南寧在房地產方面并沒有多少吸引眼球的新聞。但在1月23日之后,這里卻一下成為關注的焦點。
在1月23日召開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上,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書記宋繼東在工作報告中提出,將在今年選擇南寧作為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的試點。
關于這個試點,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并沒有進一步解釋。但這條消息卻迅速成為熱點,有些媒體據此作出了商品房預售制度將在全國取消的判斷。
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接到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通知,要求進行試點工作,現正與南寧市進行相關工作的對接。
“目前還沒有確定別的地方進行這樣的試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一位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商品房預售制度運行十幾年來確實存在一些問題,以致公眾認為開發商是鉆制度的空子,空手套白狼。
這位負責人表示,商品房預售制度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確定的一項制度,運行到目前這個階段,想在一個地方做一些檢驗,試點取消預售制度,看看對房地產市場會帶來什么影響。如果取消了這項制度,房地產開發建設就難以進行,那么說明這項制度還沒有到取消的合適時機;如果取消對房地產開發建設沒什么影響,那就應該考慮這項制度是否有必要繼續存在。
在這位負責人看來,商品房預售制度與當前公眾反應強烈的高房價并沒有直接關系,但開發商還沒有建好房子就開始賣,確實讓公眾覺得不舒服。
商品房預售制度始于1994年,當年出臺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4條、45條出現了“商品房預售”的字眼。
1994年,《國務院關于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發布實施,新的住房制度正在醞釀形成,發展商品房市場是基本的思路。
“這個時期國家對商品房市場還沒有經驗,開發商一哄而上,但資金不足,實行預售制度就是為了解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資金難題。”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說。
由于這項制度允許開發商在房屋未建設完工之前就進行銷售,使得開發商的資金能夠迅速回籠。這項制度很快就成為全國各地商品房銷售的主要方式。
但這項制度導致的問題也逐漸顯現。
從商品交易方式上看,房屋未建成就銷售,購房人對房屋本身的質量、特點缺少足夠了解,即使交房時有問題多數也只能被迫接受;從預售到房屋建成交房,一般要兩年左右,這期間如果開發商資金出現問題,樓盤就可能爛尾,但貸款買房的購房人卻要繼續還銀行的月供,開發商的風險轉移給了購房人。
由于資金已經通過預售回籠,開發商沒有了銷售、資金的壓力,捂盤囤房成為可能。
有人曾總結了商品房預售的若干宗罪,認為這項制度對消費者不公平,也造成了房地產市場的泡沫。
“在我們接手的商品房糾紛案件中,幾乎所有糾紛都是因為商品房預售制。”北京市京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斌告訴記者。
在徐斌看來,商品房預售制度導致購房人看不到房子就交錢,一旦房子出現問題,往往又沒有足夠的懲罰開發商的措施。
“上海倒樓事件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消費者已經買了房子,但這個房子沒有建成就倒了,購房人該怎么辦?”徐斌說,在我國目前的法律框架內,對開發商的懲罰措施不夠,往往會因為預售制度出現一些奇怪的案件。原本30萬元的房子建成后很可能價格已漲到了80萬元,這個時候有些開發商就會違約不賣給原來的購房人,打官司最多只能獲得兩倍的賠償,開發商依然獲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