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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體制進程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能源管理體制經歷過多次重大改革。1980年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兩年后撤銷。1988年組建能源部,1993年撤銷。2008年8月,國家能源局正式掛牌運行。作為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的后續,經過近兩年時間的籌備后,國家能源委員會這個更高層次的能源議事協調機構終于正式成立。京華時報
國家能源委成立溫家寶掛帥 21部委一把手任委員
據新華社電 中國政府網昨日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的通知》說,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于議事協調機構設置的通知》精神,為加強能源戰略決策和統籌協調,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
國家能源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研究擬訂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審議能源安全和能源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國內能源開發和能源國際合作的重大事項。
擬定國家能源戰略
《通知》公布了國家能源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委員會主任由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擔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任副主任。委員合計21人,分別是國務院副秘書長尤權、中央財辦主任朱之鑫、外交部部長楊潔篪、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張平、科技部部長萬鋼、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李毅中、國家安全部部長耿惠昌、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交通運輸部部長李盛霖、水利部部長陳雷、商務部部長陳德銘、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國資委主任李榮融、稅務總局局長肖捷、安全監管總局局長駱琳、銀監會主席劉明康、電監會主席王旭東、總參謀部副總參謀長章沁生、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長張國寶。
能源局承擔辦公室工作
國家能源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國家能源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具體工作由國家能源局承擔。(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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