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月27日電 “我國高層次的能源機構并不是第一次成立,但這一次成立的國家能源委員會的意義和作用不可同日而語,值得期待。”石油大學中國能源戰略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王震告訴記者。
為加強能源行業管理,改變多頭管理、分散管理、協調性差的局面,2008年實施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決定組建國家能源局。同時,決定設立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國家能源委員會。
“能源是經濟發展的戰略資源,涵蓋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多個領域,涉及經濟、外交、資源等多個部門。我國需要從高層次上加強戰略決策和統籌協調,以確保能源穩定、安全、可持續地供應。”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專家姜鑫民說。
2008年8月,國家能源局正式掛牌運行。作為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的后續,經過近兩年時間的籌備后,國家能源委員會這個更高層次的能源議事協調機構終于正式成立。
“國家能源局的成立,讓能源行業有了明確的主管部門。但從一年多的運行情況看,作為一個副部級的機構,在統籌協調能源重大問題方面,國家能源局確實有些力不從心。”王震分析說。
早在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之前,業內對成立“能源部”的呼聲頗高,但受各種因素制約,這個呼聲并未成為現實。目前,涉及能源的管理職能仍分散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電監會、國土資源部等多個部門中。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能源安全供應問題日益成為一個重大戰略問題。近年來,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供應緊張的問題不時出現,能源體制改革的步伐也比較緩慢。
與此同時,日益嚴峻的全球氣候變暖壓力,也對能源的開發和使用提出了重大挑戰。哥本哈根會議前夕,我國政府宣布了新的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與之相適應,國家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15%左右。
“能源問題的戰略地位,決定著我國需要成立一個高規格的能源機構。而新的形勢下,對國家能源委員會的領導力、執行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姜鑫民表示。
“與國家能源領導小組不同的是,國家能源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是國家能源局。目前,能源局的能源主管部門的角色已經明確,在能源管理和能源決策方面也做了許多富有成效的工作。國家能源委員會既有權威性,又有能源局這個執行平臺,應該能發揮出預想的作用。”王震分析說。
目前,我國能源發展處于一個承前啟后的關鍵時期。國家能源局正著手起草能源“十二五”規劃,新能源發展規劃也在制定之中。業內人士指出,國家能源委員會的適時成立,對構筑穩定、經濟、清潔、安全的能源供應體系將發揮積極作用。(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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