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通知》對現行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作了哪些新調整?
答:經國務院同意,這次四部門發布的《通知》對現行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重點從以下三方面進行了突破創新:
一是提高婦女小額擔保貸款額度。經辦金融機構對婦女個人新發放的小額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由5萬元提高至8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婦女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明確經辦金融機構可將人均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10萬元。
二是將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覆蓋面由城鎮失業人員和就業困難人員拓展至農村婦女。符合規定條件的農村婦女均可在自愿基礎上,按規定程序向當地婦聯組織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三是依托婦聯組織開展婦女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城鎮和農村婦女均可按照自愿原則向當地婦聯組織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婦聯組織負責做好農村婦女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登記服務工作,對借款人申請進行調查,按照審慎原則出具貸款推薦意見,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提交經辦擔保機構和金融機構審核。
這三個方面的政策突破創新,是在認真總結分析當前就業工作形勢、組織機構條件和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現行政策的進一步發展和完善,保持了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更好地發揮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積極作用,有力地推動婦女創業就業工作。
問:新政策執行過程中如何同原有政策做好銜接?
答:貸款申請環節,城鎮婦女可自行選擇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婦聯組織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為統一貸款發放管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對婦聯組織受理的城鎮和農村婦女小額擔保貸款申請進行審核,并在審核過程中加強同婦聯組織的溝通協作,在確保審核質量的前提下簡化程序,縮短審批時間,更好地為婦女提供服務。
貸款管理環節,各相關部門將積極推動小額擔保貸款“一條龍”服務。婦聯組織將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經辦擔保機構和金融機構,共同做好貸前服務、貸中管理和貸后核查工作。農村地區的經辦擔保機構和金融機構,將由各地財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婦聯組織,本著盡可能為婦女借款人提供便利的原則,共同協商確定。考慮當前農村金融機構分布情況,鼓勵優先選擇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作為經辦金融機構。
經費保障環節,為支持婦聯組織開展工作,各級財政部門將對當地婦聯組織開展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給予經費保障。同時,對基礎管理工作扎實、貸款管理工作盡職、小額擔保推薦貸款回收率高的婦聯組織,納入現行小額擔保貸款獎勵機制,獎勵資金用于地方各級婦聯組織的工作經費補助。考核和獎勵標準由省級財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婦聯組織等確定。此外,省級婦聯組織將在工作中加強對基層婦聯組織的考核管理,及時總結地方各級婦聯組織開展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逐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
問:各部門如何加強協調配合,共同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推動婦女創業就業工作?
答:為做好婦女特別是農村婦女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婦聯組織將發揮總協調作用,建立四部門聯動機制。具體而言,婦聯組織負責組織開展政策宣傳和貸前相關創業基礎服務,做好農村婦女貸款登記工作,全程指導婦女完成貸款申請,跟蹤項目實施,積極幫助承貸婦女解決創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并協助做好貸款回收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做好婦女小額擔保貸款審核管理工作。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協調指導經辦金融機構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做好小額擔保貸款發放管理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做好財政貼息資金、獎補資金和擔保基金管理工作,確保資金及時到位和專款專用,同時根據婦聯組織工作開展情況,給予必要的工作經費保障。
婦女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四部門聯動機制的建立,將有助于進一步擴大貸款效果,控制貸款風險,提高財政貼息資金使用效率,加快推進婦女創業就業工作,使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惠及廣大農村婦女,進一步提高政策覆蓋面,并為下一步在農村地區的全面推廣夯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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