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策建議
1.貫徹落實好保增長的各項財稅政策措施
一是充分發揮政府公共投資的作用,促進投資平穩增長。繼續加大對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的投入,堅決控制“兩高”和產能過剩領域的投資,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帶動社會資金的作用。積極擴大市場準入范圍,拓寬融資渠道。引導和鼓勵民間投資進入基礎設施、公用事業、金融保險和文教衛生等領域。二是支持擴大國內需求特別是消費需求。完善“家電、汽車和摩托車下鄉”、“汽車、家電以舊換新”等政策措施,充分發揮其直接刺激消費的作用。加大對社會保障、就業、醫療衛生、教育、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穩定居民消費預期,促進擴大消費。三是合理運用出口退稅、關稅、財政補貼等財稅政策手段,穩定和擴大出口。清理和取消限制出口的政策措施。加大對外貿易的金融支持力度,采取買方信貸、賣方信貸和出口信用保險等多種方式,促進擴大出口。四是繼續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財稅支持力度。五是堅持保增長與調結構相結合,加強與貨幣政策、產業政策、外貿政策的協調配合,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結構升級,推動科技創新和節能減排,增強經濟發展后勁。
2.堅持“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對信貸投放適度微調
一是為防止經濟復蘇出現反復,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基調不能變,仍要以“擴內需、保增長”為基本出發點。二是鑒于目前存貸款實際利率水平較高,主要原因在于物價水平下降,而并不是因為名義利率過高。從防范長期通脹風險,控制通脹預期考慮,年內存貸款名義利率應保持穩定,不宜進行調整。三是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充裕,同時適當引導貨幣市場利率回升。四是保持信貸投放穩定,促進信貸結構微調。信貸政策要保證對政府投資計劃的支持力度,做好穩定和刺激內需的工作,同時適度控制信貸規模,防止信貸過度膨脹。在結構調整上,要加大對創新能力強、產業前景好、有訂單、有利于帶動就業的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的信貸投放,加大對技術改造、兼并重組、過剩產能向外轉移、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的信貸支持,進一步開發促進居民消費的多種消費信貸產品,增加對居民消費貸款的投放,加大對三農、助學、就業等的信貸支持,同時繼續限制對“兩高”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劣質企業的貸款;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擴大出口信貸的規模,探索在出口信貸中提供人民幣中長期融資。五是加強金融監管,防范金融風險。為防范可能的不良資產風險,監管部門應加強金融監管,對一些領域貸款增長過快做出風險警示。此外國際游資的流動不利于我國宏觀經濟金融的穩定。為防止大規模的熱錢流流動對我國造成的不利沖擊,有必要進一步加強對跨境熱錢流動的監測和管理。
3.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密切關注就業形勢,加大就業資金投入,努力保持就業局勢基本穩定。進一步擴大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范圍,重點向大學生、農民工等傾斜。支持解決零就業家庭就業問題。加大對就業再就業培訓的支持力度。二是按照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方案要求,抓緊出臺有關配套文件,加大醫療衛生投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繼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全面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進一步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完善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機制。三是繼續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支持力度。(報告執筆: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 王遠鴻、李若愚、徐平生、劉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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