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區相對富裕程度類型
地區相對富裕程度的類型分I、II、III、IV類,各類規范:
I類:居民富裕指數和統籌發展指數都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II類:居民富裕指數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統籌發展指數低于全國平均水平。
III類:居民富裕指數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統籌發展指數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IV類:居民富裕指數和統籌發展指數都低于全國平均水平。
3、地區相對富裕程度指標體系
地區相對富裕程度指標體系采用五類三級23個指標。五類指標包括人口類指標、居民收入類指標、公共服務類指標、地區發展類指標、財政統籌類指標。指標體系中,居民收入類和公共服務類指標構成富裕程度的居民富裕集合,地區發展類和財政統籌類指標構成富裕程度的統籌發展集合。
詳細材料參閱中國縣域經濟網有關內容。
四、科學發展環境評價
縣域經濟科學發展的綜合環境評價初步從考察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等方面的工作著手。現在納入"科學發展環境"評價的信息主要有:國家環境保護部開展的“國家生態縣(市)”和“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信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特別重大事故”信息、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開展的“全國平安建設先進縣(市)”信息、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開展的“全國文明城市”信息以及有關部門和重要媒體關注的信息。評價采用定性的方法,分A+、A、A-和B等四級,具體規范為:A級為正常級,A+級為正常偏上級,A-級為正常偏下級,B級為非正常級或警示級。科學發展環境等級堅持"一票評價制",即若一個方面出現“A-級”,即使其他方面在正常的情況下,整個縣域為“A-級”。
五、縣域經濟基本競爭力評價與縣域經濟科學發展評價相結合
縣域經濟基本競爭力評價與科學發展評價是相互聯系的兩個方面,有所側重、有所區別、有所促進。縣域經濟競爭力評價更加關注縣域經濟的區域經濟屬性,縣域經濟科學發展評價更加關注縣域經濟科學發展的約束條件。
縣域經濟基本競爭力評價是對縣域經濟方面的評價,評價結果揭示的是區域經濟發展非均衡現象,考察的是縣域經濟強縣的空間分布和發展規律。縣域經濟發展的規模大小、速度快慢在很大程度上與縣域的資源秉賦、地理區位、人文歷史、發展基礎甚至外部政策相關聯,具有一定的客觀性。
在進行縣域經濟基本競爭力評價的同時,開展縣域經濟發展的科學性考察,評價縣域經濟科學發展環境因素。縣域經濟科學發展環境因素就是縣域經濟的科學發展必須遵守的約束條件,比如城鄉統籌、強縣富民、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