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24日表示,按風能資源狀況和工程建設條件,將全國分為四類風能資源區,相應制定風電標桿上網電價。四類資源區風電標桿電價水平分別為每千瓦時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
發改委同時稱,今后新建陸上風電項目,統一執行所在風能資源區的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海上風電上網電價今后根據建設進程另行制定。同時規定,繼續實行風電費用分攤制度,風電上網電價高出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的部分,通過全國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分攤解決。
為規范風電價格管理,促進風力發電產業健康持續發展,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關于完善風力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1906號)。
發改委稱,這次出臺的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政策是對原有辦法的補充,改善當前風電價格機制不統一的局面。事先公布標桿電價水平可為投資者提供明確的投資預期,保證風電開發有序進行。此外,實行標桿電價有利于電企降低成本、控制造價,也有利于減少政府行政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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