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全體會議上,受國務院委托,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張平報告了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情況。他說,災后恢復重建取得了重要的階段性成果,為奪取抗震救災的全面勝利奠定了堅實基礎。據四川、甘肅、陜西三個重災省統計數據,截至2009年4月底,三省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已開工21000多個,完工項目9400多個,完成投資3600多億元,占規劃總投資的36%左右。
災后恢復重建面臨六大困難
報告顯示,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在六大方面面臨著較大困難。
——農村貧困戶住房重建資金困難較大。部分貧困農戶由于家庭經濟困難,收入來源有限,缺少勞動人口,難以獲得貸款支持。
——城鎮住房恢復重建進展相對緩慢。由于城鎮住房的產權關系比較復雜,群眾對住房重建方式需要協調統一等原因,目前城鎮住房重建速度進展相對緩慢。
——貸款存在一定困難。人民銀行、銀監會多次進行調查研究,出臺了對災區的支持政策,但災區金融貸款困難特別是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仍然較為突出。特別是災區農村信用社承擔了發放農房重建貸款任務的90%以上,也是支持農業生產恢復的主要貸款渠道。此次地震又造成三省農村信用社直接財產損失上百億元,使信用社的融資功能受到重大影響。
——一般受災地區困難較多。除納入總體規劃的51個重災縣(市、區)外,其他一般受災地區由于缺少資金,恢復重建面臨困難較多,特別是教育、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恢復重建缺乏建設資金。
——建材供應、技術力量等問題突出。隨著災后恢復重建加大力度、加快進度,建材集中使用與供應相對不足的矛盾仍然比較突出。特別是重災地區恢復重建項目多,專業技術人員緊缺,急需加強建筑、道路、橋梁等設計、監理方面的技術力量支持。
——災區干部群眾心理健康問題。一段時間以來,雖經心理干預和撫慰,個別干部群眾因親人遇難、財產損失、生活和工作壓力大等多種原因,出現心理健康問題。
“政策組合”支持災后恢復重建
報告指出,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國務院出臺了重建條例,印發了重建總體規劃,有關部門和地方也分別編制了重建規劃,通過加大政策措施支持力度,共同促進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將災后恢復重建納入法制化軌道。2008年6月8日,國務院公布實施《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條例》,這是我國首個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專門條例,確立了災后恢復重建的指導方針和基本原則,明確了恢復重建規劃編制的原則、要求和程序,確定了實施恢復重建的責任主體,以及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在恢復重建中的職責和任務。
——科學制定災后恢復重建規劃。2008年5月23日,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決定成立災后重建規劃組,負責災后重建規劃的編制工作。同年9月19日,國務院印發了《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此后,有關部門相繼印發了城鄉住房、農村建設等10個專項規劃。四川、甘肅、陜西三省根據當地實際制定了恢復重建年度實施計劃,納入規劃的51個重災縣(市、區)分別制定了具體實施規劃。
——加強災后恢復重建政策支持。國務院及時印發了《關于支持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關于做好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了災后恢復重建的主要任務、工作要求、實施步驟和保障措施,決定中央財政建立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基金,并明確財稅、金融、土地、產業、就業和社會保險等方面支持恢復重建工作的政策。
——把災后恢復重建作為擴大內需的重要舉措。中央財政已累計下達災后恢復重建基金預算1542.25億元,并安排利用國外優惠緊急貸款18億美元,支持恢復重建項目建設。
——健全組織機構落實工作責任。災后恢復重建進入實施階段后,國務院明確由災區省級人民政府對本地區災后恢復重建負總責。四川省成立了災后恢復重建委員會,省委書記、省長擔任委員會主任。甘肅和陜西省也成立了災后恢復重建領導小組。
——有效推進對口支援工作。截至2009年4月底,已確定對口支援項目2418個、援建金額565億元,其中1298個援建項目已開工建設,援建資金到位206.6億元,233個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各對口支援省市與受援地區還簽約產業合作項目400多個,總投資1800多億元。各對口支援省市先后派出3萬多人次到災區服務,目前仍有近萬人工作在災區。此外,還幫助受援地區轉移安置學生異地就學1.6萬人,為受援地區群眾提供就業崗位33萬個。
——切實做好建材供應保障。黨中央、國務院多次指示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建材供應和質量,穩定市場價格。災區各級政府積極采取應對措施,擴大建材產量,建立特供機制,實行臨時價格干預。
——及時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根據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需要,國務院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協調小組及成員單位及時協調解決恢復重建過程中的有關重大問題。(記者 毛 磊 宋 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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