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官方解釋,就是這位國資處的處長,他做出來的解釋是什么呢?任何人都可以買,只要你打聽到這個房源存在,你就可以買,但問題是我們看到購房人怎么可能別人知道呢?首先,肯定是政府機關的人先知道,然后才可能是其他的人知道。
王錫鋅:
沒錯。
主持人:
而且他說,只不過我們政府機關的人得的信息比你們快點而已,您怎么看他這種說法?
王錫鋅:
首先是非常明顯的信息不對稱,而這種信息不對稱的結果其實是負責的官員有意控制了信息,比如說外部的人不知道信息,那么我們要問,相關的負責官員是否將信息通過有效的渠道對外部進行釋放,從目前來看沒有證據表明這么做。第二,如果沒有通過有效渠道來釋放信息,而內部的這些官員、相關聯系的工作部門的官員又如何獲知了這個信息呢?所以這個信息不是沒有投放,而是選擇性的定向投放。
主持人:
還有一個問題,人們都紛紛疑慮,既然這個房已經賣出去了,為什么要在今年1月7日的時候由溫州市舊城改建指揮部在向市政府寫一個文,要求使政府批呢?您覺得這是什么原因?而且把誰買的房,買多大的房,在哪買的房都逐一地列出來,這是什么考慮?
王錫鋅:
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原來的銷售在2004年到2005年這一段時間,所謂的以暫定價格來銷售明顯是違規違法的,因為我剛才說了,假定有多余的安置房,那么這種多余安置房的銷售必須要獲得房屋銷售的許可,第二必須要核定價格,這兩個溫州當時在銷售這批房源的時候都沒有辦,因此它是違規違法的。
第二,既然違規違法肯定是現在可能需要有一個補辦手續的補救,肯定是因為相關的信息被釋放、被透露出來了,必須要改變那種先上車后買票的情形了。
主持人:
今天我們演播室關注的是發生在溫州的官員購買安置房的事件,我們希望盡早的知道這件事情的全過程,同時我們也關心面對類似的事件,以后如何能避免它的發生,我們的節目稍候繼續。
主持人:
圍繞房地產領域已經成為繼交通之后另外一個讓人擔憂的事故多發區,我們通過一個短片了解一下。
解說:
今年年初,上海浦東新區原副區長康慧軍腐敗案的審理吸引了很多人的關注,這位長期掌握著土地交易大權的副區長被稱為“炒房區長”,截至案發時,他和妻兒名下的房產達14處之多。
據報道,2007年,上海市有關部門在住房普查中發現康慧軍申報的住房申報價格極低,這套房子也成了日后康慧軍腐敗案的重要突破口。
康慧軍是2004年被任命為浦東新區副區長,此前,他曾先后擔任上海市浦東新區經濟貿易局局長、上海陸家嘴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主掌陸家嘴地區的土地交易數年,多年來他利用職務便利,多次為上海某房地產公司獲取土地使用權提供幫助,作為回報,2001年,康慧軍以1999年的優惠價格,也就是人民幣8300元,從該公司購得了一套144平方米的房屋。在他擔任浦東副區長后,上海房價迅速攀升,他又看中了該房產公司的一套320多平方公里的精裝樣板房。但他向該公司吐露心意后,公司立即為他出臺了一套換房方案,將康慧軍此前140余平方米的舊房收回,再以1999年的價格,讓康補充面積差額,這樣一來,康輝軍以270余萬元的總價拿下了這套當時市價近一千萬元的豪華房產,樣板房所有家具和電器更是白送。
經過核查,康慧軍的購房價與市場價差額為489萬余元,這也是他被控受賄罪名最主要的資金構成。應該說,炒房區長一案僅僅是揭露了購房腐敗中的冰山一角。近年來出現的各種類似案例中,無不存在著市場和權力的勾結。
原上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寶山區區長秦裕所收682萬元匯款中包括位于上海市中心的三處房產,都是通過以差換好,以小換大的方式獲得。近年來更有專家不斷呼吁取消經濟適用房,也是針對其中的腐敗,不過,日前從上海傳來的一則消息或許能讓我們看到些轉變的希望。據報道,一向由上海市紀委牽頭的官員購房情況專項申報活動正悄然進行,涉及人數超過兩千人。而此次申報就是指向過去數年在上海廣泛存在的官員低價購房現象。
主持人:
接下來我們聽一聽更多的評論和觀點,我們來連線全國人大代表、《上海經濟年鑒》的主編張兆安。
張先生,您好。
我們就說這個房地產領域已經成為事故的多發區,有一個問題怎么能夠避免,或者說這種情況能不能避免,就是政府官員利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換好處?
張兆安(全國人大代表、《上海經濟年鑒》主編):
首先我們要來分析一下,就是如何會產生那種現象。我想從三個方面做一個組織分析:
第一,從制度層面上來看,如果因為房地產是一個新興產業,所以這個市場從不成熟到成熟需要幾天,也就是說房地產市場有些規則,有一個逐漸完善的這么一個過程,那么在這種情況下房地產業主要涉及到土地、規劃、審批等等四項,就容易產生尋租行為。
第二個,我們從市場層面上來看,像房地產業同其他任何產業一樣都存在著市場風險,但由于我國現在城市化、工業化進程的加快,隨著住房迅速的不斷增加,使得近這么些年來,這個行業的市場風險似乎比較小,反過來講就是市場的營業面就比較大,那么這就是給社會一種感覺,好像搞房地產總是要掙大錢的。在這種情況下,資本權力都往這個領域擠,就會產生錢權交易的現象。
主持人:
張先生,我打斷您一下,其實我們知道上海有關部門正在就房產問題要求官員申報,您覺得這個做法能不能解決問題?
趙赫安:
我覺得這個是在一定程度上當然可以解決一些問題,實際上你看,假如說從整個解決房地產尋租現象來看,關鍵還是完善一個監督機制問題。這個監督機制重要的是加強涉及房地產公權力的監督,把那些監督機制構建好了,才能真正的有效杜絕房地產領域中的腐敗現象。
主持人:
好的,謝謝張主編。
王教授,你看,溫州這個事情發展到這一步了,接下來怎么了?因為我們今天看到的一個最新的消息,是新華社記者從溫州市委市政府得到的消息,他現在有四個處理意見,我們不妨看一下,第一條就是讓市紀委牽頭成立一個專門的工作小組,來處理這件事情,另外一個就是對于市舊城改進指揮部,造成的這個不良的影響,要把相關責任人予以責任的追究,這是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第三個,用暫定價出售的有關剩余房源現在要逐套按照當時市場價進行評估,并且審定。第四,就是舉一反三,以后不能出現這種現象。您怎么評價處理的四條意見?
王錫鋅:
我覺得這個處理應該說首先是對前段時間新聞發言人的回應,公眾對這種回應質疑的一種迅速的反映,在這點上來說,市委市政府最新的措施還是值得肯定的。這四個措施里面,我認為前面三個都是救急的,解決眼下的問題,后面一項能不能夠真正的舉一反三,從制度上去根治這樣的問題,特別值得關注。
主持人:
前三條是亡羊補牢的決定,第四條就是怎么能夠預防,剛才張主編也說了,就是在于對于權力的監督。
對于上海市,剛才我們短片里也看到,對于要求干部,尤其是公務員,要求他們申報房產,您覺得能夠解決問題嗎?
王錫鋅:
這個申報倒是有一個特別的指向,這種指向應該說部分地擊中了目前存在的問題,就是房產領域成為官員權力和房地產商權錢交易的一個主要的領域,因此房產的申報部分可以解決問題。
主持人:
為什么叫部分可以解決?
王錫鋅:
因為這樣一個申報它還是只對內申報,我覺得應該要逐步的把外部的陽光引進到這里,讓社會公眾能夠監督官員,因為這種監督它在廣度和深度以及持久性方面都會更佳。
主持人:
我查了一下,2007年的時候,兩高有一個《關于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其中有一個就明確地規定了十種新的受賄形式,里面就談到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像請托人買房,并且為請托人謀取利益的,以受賄論?!币呀浻羞@么明確的法條擺在那兒了,為什么還會出現溫州市這種現象?
王錫鋅:
有時候利益來了以后,利益以及對利益的那種貪婪可能會使官員視黨紀國法于不顧。其實不僅僅是受賄,像溫州這個安置房的購置,我們剛才分析了,假如這是政府投資的安置房,就算是多余的,現在我低價賣給官員了,那么這種官員在這個意義上其實就是瓜分了國有資產,這是貪污。
主持人:
剛才您說到了一個,就是以上海為例,要求上海的有關部門對房產問題官員申報,我就在想,比如說我是一個政府官員您是房地產開發商,我幫你拿下了一塊地,不能說是幫你,就是我的職責范圍之內的,我幫你拿了一塊地,那你對我應該怎么表示,你難道不應該對我表示感謝嗎?如果表示感謝的話,應當怎么感謝?因為我們是人情社會,我幫你做了這件事情,你肯定是對我有所回報的。
王錫鋅:
但是這種人情我們不能夠把它理解為利益的交換,因為利益的交換剛才您也看到,兩高也好,包括我們的刑法典也好,已經寫得非常清楚,只要有這種權力和利益的交換,為了獲得利益而為請托人提供有關的便利,這就是受賄,所以不能夠把這種人情和利益的交換等同起來。
主持人:
王教授您看,剛才我們說了兩高的關于受賄問題的一個規定,剛才我們也說了,上海市正在試點,要求有關部門申報,就這么嚴格的情況下還是阻止不了這權力的身影在房地產領域出現,還有什么其他的辦法可以解決嗎?
王錫鋅:
我覺得可以在源頭上和流程上也要同時加以監管,這樣,源頭和流程的監管與事后的制裁可以構成一個所謂的我們講一個鏈條,所謂源頭的監管,比如說這些相關的部門,像就以溫州購房為例,其實假如整個建房,安置房的建設、規劃以及房源等等,信息是對外公開的,即使你這些政府部門可以一路開綠燈,老百姓也不干,其實網絡曝光這件事,所產生的反映已經說明了這一點,第二,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的監管這些部門應該要真正能夠把信息集中起來,在流程中就能監管,這種監管其實也是保護他們。
主持人:
公開,公開是最好的辦法。
(央視新聞頻道《新聞1+1》播出時間:周一至周五晚 22:00~22:30,重播次日早間08:30,午后14:30凌晨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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