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月19日電(記者陳玉明)中國鋼鐵工業協會19日舉行2009年理事(擴大)會議,會議原則通過了《規范進口鐵礦石貿易行為公約》,以促進進口鐵礦石貿易秩序健康發展。
《公約》規定了若干自律條款,要求各鋼鐵企業按照國際商貿規則開展進口鐵礦石貿易工作,促進進口鐵礦石貿易健康發展體系建設,反對使用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公約》要求統一進口鐵礦石年度價格。授權一個進口鐵礦石量多、對外談判經驗豐富的鋼鐵企業組成一個談判組,代表中國鋼鐵企業對國際主流鐵礦石供應商進行年度國際鐵礦石價格談判,所談定的價格即為年度國際鐵礦石公開價格。購礦企業在此價格下簽訂進礦合同,未經授權不許多頭談價格。
《公約》要求堅持長期協議方式定量、定價(離岸價)。進口鐵礦石商務合同起止時間定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當市場發生劇烈波動時,可視具體情況,由鋼鐵企業談判代表與國際主流鐵礦石供應商商定按一定市場規則、一定時間周期對價格進行調整。進口量和價格同時確定。
《公約》規定,各鋼鐵企業進口鐵礦石不得超過其自用生產量。對沒有進口礦資質或進口量較小的中小型鋼鐵企業采取委托代理方式進行鐵礦石進口。代理費收取標準按國際進口鐵礦石商貿規則并結合實際情況由代理方和被代理方進行商定。
《公約》規定,嚴格禁止進口鐵礦石流向國家《鋼鐵產業發展政策》和《鋼鐵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明令淘汰的落后產能企業。
《公約》規定,根據各企業進口鐵礦石履約情況,進行評價考核,并按一定時間周期(一年或二年)核定進口鐵礦石資質,提高進口鐵礦石資質準入門檻,規范進口鐵礦石貿易秩序。
《公約》還規定了執行與監督辦法。《公約》稱,對違反本公約,造成不良影響,經查證屬實的企業,可視其違反情況采取批評警示、行業通報、記入企業不良誠信信息庫等處罰措施,直至取消其會員資格。
近年來,我國鐵礦石進口貿易秩序比較混亂,國內鋼企在對外談判時不能團結一致,致使鐵礦石價格一路走高。我國2008年度進口鐵礦石長期協議價(離岸價)澳大利亞粉礦上漲79.88%,塊礦上漲96.5%;巴西南部粉礦上漲65%,北部粉礦上漲71%,由此推動了中國和全球鋼材價格暴漲,并且埋下了鋼材價格暴跌的危機。
鋼鐵界有關人士表示,這次會議通過的公約,是我國鋼鐵行業應對嚴峻形勢挑戰、維護行業共同利益的需要,是貫徹落實國家對鋼鐵產業調整和振興要求的具體行動,也是實現鋼鐵產業結構升級、由大向強轉變的必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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