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對策建議
1.繼續加強和改善投資調控,保持投資平穩較快發展
密切關注投資的發展變化趨勢,根據形勢變化把握好投資調控的重點、節奏和力度。重點保障 “三農”、節能減排和環保、區域協調發展、西部大開發、社會事業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和關系經濟長遠發展等方面項目,引導支持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等結構調整項目,在優化結構的前提下保持投資平穩較快增長。在擴大政府投資的同時,更加注重引導企業依靠科技進步、提高勞動者素質、管理創新等內涵式挖潛改造優化要素配置,切實轉變依賴數量擴張、擴大產能的外延式投資增長。應抓緊修訂投資項目核準目錄,縮小投資審核范圍,下放審核權限。土地、環保等部門也要推進相關的審核制度改革。加快推進鐵路、城市公共設施等基礎設施領域投融資制度改革,積極深化金融、電信等服務業改革,打破行業壟斷,放寬準入限制,鼓勵社會資金進入基礎設施、服務業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
2.靈活審慎出臺政策措施應對進出口嚴峻形勢
在大力擴大內需的前提下,大力推動我國外貿轉型,逐步改變我國外需依存度過高的狀態。首先,要有選擇的適當上調部分產品的出口退稅率。未來出口退稅政策應將調控重點更多地落在有利于產業結構升級的機電與高技術產品上,同時對于代表先進生產力與國內具有長期發展潛力的相關產品進行出口退稅支持。其次,審慎靈活掌握人民幣匯率波動情況。一方面,我們要完善匯率形成機制,提高匯率向下浮動空間,防止發達國家通過匯率轉嫁危機,減輕由于匯率風險對出口企業造成的負面影響;另一方面,也要防止推動人民幣大幅貶值刺激出口的匯率政策傾向。在當前世界需求出現萎縮的情況下,我們不能主動挑起貨幣貶值戰爭。第三,擇機進口能源、資源類產品。2008年7月以來,國際大宗商品價格出現大幅回落,這為我國進口相關資源、能源類產品提供了良好的契機,政府應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企業,盡快形成進口方案,以政府采購與企業購買相接合的方式,擇機購入石油、有色金屬等稀缺物資,推動對境外資源的收購活動,大力提高我國能源等戰略儲備和增加后備來源。
3.加大對產業轉移的支持力度
綜合利用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等政策措施,鼓勵出口型企業轉移生產基地、產業升級或轉產。中央財政可利用新增建設國債資金加強對中部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支持力度,改善當地經濟發展環境,更好發揮承接東部產業轉移的效應。
4.加快推進資源價格領域深化改革
應抓住國際大宗商品價格保持低位,國內PPI、CPI保持較低水平的有利時機,積極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的市場化改革,加快理順能源、資源價格體系,充分發揮價格機制在能源、資源市場的基礎性作用。除已確定推出的燃油稅費改革和成品油價格改革外,還應再次啟動煤電聯動機制,盡快完善合理的水資源價格體系,調整能源礦產資源稅、環境稅,使能源產品的生產成本合理化。(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 王遠鴻、李若愚、徐平生、劉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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