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有限也讓一些無人島的開發難以為繼,有投資者租下無人島后無力進行綜合開發。無人島面向社會公眾開發后,管理難度也隨之增大。讓環保部門、旅游部門、漁政部門一個一個島去實地管理監督,顯然是不現實的。這就帶來許多隱患。
無人島開發除了一些大手筆的投資外,一些無水、無電、面積較小的無人島沒有人問津。而已經開發的無人島有的由于資金短缺,規劃的項目成了“爛尾樓”,還有的多家開發,造成惡性競爭。導致開發層次不高,利用效率低下。
并且,目前的海島開發大多局限于單項開發,一島一用,或用于放牧,或用于涂養,或用于采石,或作為航標燈塔基地等。缺少嚴格保護資源與生態環境的必要手段和措施。
目前最令人擔憂的是,關于無居民海島的管理,目前國家和省區層面還沒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海島法》將是一部解決這個問題的法律,但至今仍然沒有出臺。
正因為沒有法律的約束,對于開發利用無人島的管理一直都存在著混亂。以浙江為例,無人島的使用權和承包權,不僅各市縣政府有審批權利,就連鄉政府都有審批權,存在著隨意審批、無序開發的情況,沒有統一的規劃。方康保說:“特別是這幾年的開發無人島熱潮,由于上面沒有規定,下面想怎么開發就怎么開發,非常混亂,所以我們暫停了市、縣的審批權利,開始做省內開發利用無人島的摸底調查。”
溫州海洋與漁業局海域管理處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告訴《北京科技報》,溫州目前還沒有開始預申請,只是有這方面的意向,正在做無人島合理開發利用這方面的規劃。
目前溫州海洋與漁業局對無人島使用費的評估還正在進行,不同的地理位置,自然、人文資源,是否容易遭到臺風襲擊等都會作為評估其使用費的要素之一。而且將來即便有人能夠成為“島主”,也不具有小島的產權,擁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權及一些建筑設施的產權,還得遵守無人島開發利用的一些禁令。
展望開發無人島的未來,方康保說,旅游天堂馬爾代夫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馬爾代夫是印度洋上的群島國家,由19組珊瑚環礁、1200多個珊瑚島嶼組成,其中202個島嶼有人居住。當地的海島開發均由一個經濟主體向政府租賃一個海島及周邊海域,以一座海島建設一個酒店,建成一個完整、獨立、封閉式度假村的模式經營發展。正是這種一島一店的“小、清、靜”的開發模式使馬爾代夫海島開發取得了極大的成功,濱海旅游獨領風騷,被稱為海島開發的“馬爾代夫模式”。
馬爾代夫旅游部門的主要職責是代表國家對外出租海島、組織審查海島開發規劃和各開發海島的建設布局、制定濱海旅游法規規范,以及旅游業的日常監督管理。為此馬爾代夫成立了由旅游、漁業、交通等部門組成的國家旅游委員會,及時解決旅游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并協同制定相關法律規范等。
同時,政府對海島開發實行嚴格的審查批準制度,海島上所有建筑都必須經旅游部門批準才能建設,并明確規定海島建筑面積不能超過海島總面積的20%。
而號稱南太平洋“十字路口”的島國斐濟,也將無人島面向世界尋找投資者。斐濟由332個島嶼組成,其中106個島有人居住。
據太平洋島國論壇秘書處投資經理袁光明介紹,這些海島價格不菲,斐濟一塊面積大約1平方公里的海島,現在標價已經高達2000萬斐濟元,約合人民幣8000萬元。相當于每平方米80元。當然這塊地基礎設施十分完善,水、電等配套設施齊全,如果是購買邊遠地區,尚未有人進去過的荒蕪海島,價格會便宜很多。
浙江省對于無人島的開發還是比較慎重的,已經開始在做無居民海島保護與利用的規劃。想做“島主”現在也有一個過渡性的辦法,要開發利用海島,必須是具有一定規模,能夠推動當地經濟發展的項目,或者是省級重點項目才有可能批復。批復之前還要通過省無居民海島管理聯席會議審核同意,報省政府批準才可開展。
方康保說,“島嶼的承載能力是很有限的,生態環境也相對脆弱。如果無序開發,不注重保護,只會破壞這些珍貴的島嶼資源。等摸底調查做完,我們將來就可以對無人島做一些適度的開發利用。”(來源:北青網-北京科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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